2018年2月8日星期四

福州庄磊:开庭通告——公安犯法我坐牢



福州中院定于29日上午9点,在第十九法庭审理庄磊遭“任意羁押”的国家赔偿案。

案件回顾:20131211日庄磊因公司业务前往北京出差,恰逢福建著名“赤脚律师”纪斯尊,在帝都声援福州维权公民“美使馆维权案”(林炳兴、林依妹、蒋碧秀、刘建兴四个)一审开庭。福州当局如惊弓之鸟,在福州火车站布控数十公安、国保、便衣等,手持庄磊照片在候车室排查无果,派城门派出所和华大派出所二名便衣随车跟踪,在明知庄磊带着公司公章出差办业务的情况下,福州公安对庄磊任意逮捕,羁押在福州一看五十天,取保候审482天。之后,福州鼓楼检察院2015525日以所谓“存疑不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本公民坚决反对任意羁押,当即提起无罪申诉要求“绝对不诉”。20151010日鼓楼检察院作出:维持“存疑不诉”决定,检察官口头告知:我也很同情你但申诉没用,你只能去申请国家赔偿。

本案由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主任纪中久律师代理,欢迎同仁参加旁听。感谢各界关注!

-福州庄磊2018.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