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晚11点,李蔚洗完澡和衣服,正一个人在房间内休息,突然有人敲门,自称警察,说是“喝茶”。实际上“核查”,李蔚误以为是当地国保找来“喝茶”。
开门后,李蔚看到两个辅警,称是九堡派出所的,查验身份证。李蔚立即配合出示,他们说,因有前科,需要到派出所做指纹和笔录。
(实际上,我后来了解和在派出所看到,有前科记录的,都被带到派出所,采集指纹、DNA、要手机密码打开手机并连接到警察的设备上采集手机内资料信息、做笔录。据说,这是浙江省公安厅的内部规定。
李蔚问这两名辅警:“我是否违法犯罪?”
辅警答:“没有。”
李蔚:“那么,请拿传唤证来。”
随后,关门。
李蔚此时对这两个人的身份产生怀疑,认为可能不是真警察,有绑匪嫌疑。原因:1.自称警察,但明显不是警察;2.有前科就被带走的规定侵犯人权并违反法律,不像是真的。
半分钟后,又被敲门,仍自称警察。李蔚要求他们出示传唤证,回答没有,但必须跟他们走。
李蔚告诉他们,自己是配合北京公安“两会”维稳,从北京来外出旅游的。
正在交流过程中,门突然被踹开。李蔚当时正在门边,向后躲。一下子冲进5、6个人,为首朱云峰,不容分说,拿着警棍边说边打,意思是我没有见过你这么不配合的,看你敢不敢……
朱云峰手拿警棍(黑色胶木棒)使劲连续殴打李蔚头部,其它人抓住李蔚双臂,李蔚后撤躲避殴打仍不停手。在李蔚被按倒在房间里侧床上时,仍不停用警棍殴打李蔚背部,头部。随后,李蔚被带上背铐拖出房间,在国道上,李蔚请求穿上鞋和外衣,遭到朱云峰按倒殴打和踢踹。
在此过程中,李蔚面部擦伤、头部血肿、肩部、后背和腰部多处受挫伤,另外,李蔚左右手腕处有皮外伤,左脚无名指指甲前端皮肤破损,导致指甲外翻,可能会脱落。
李蔚没有任何反抗,包括言语也没有过激。
3月4日下午15时许至23时15分,我又被收缴手机等物品,被关进笼子里,或被带到审讯室,作为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嫌疑人审讯。但最终,警方说,我没有违法之处。
九堡派出所几名领导又和我谈事件处理。他们表示,对警察的不当行为道歉,会不包庇地处理,还询问赔偿要求。
李蔚
2018年3月5日9:10
13:40补充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