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2018年2月28日早上,甘肃省临夏市永靖县公安局盐锅峡派出所给瞿明学打电话,叫瞿明学到派出所去一趟,瞿明学的回答是,决不“配合”,要不你们拿传唤证、拘留证等来。
在派出所给瞿明学打了三次电话后,瞿答应下午5点半后见面。之后,刑警队又给瞿明学打电话,要他到公安局去一趟,瞿明学没有答应,并讲拿相关的法律文件来家里来。
在瞿明学收到的一份永靖县公安局的询问通知书上,所说的“‘7.25’非法经营案”,是指在2016年永靖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瞿明学被关押了38天,期间、警方在瞿家搜查出了100多本书,这些书主要是记录“反右”和“文革”的,没有书号,是瞿明学买的也是瞿明学想看的书。警方把瞿明学以证人为由查找“非法经营”的“上线”。
昨天下午5点,刑警大队的警察乘民用车到瞿家,“接”瞿明学到派出所。询问“结束”后,警方用民用牌照车把瞿明学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