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习主席:您好!
我叫裴莉,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1962年出生。
2016年4月4日我怀着对伟人习仲勋敬仰之情,去陕西省富平县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向习仲勋陵墓敬献花篮。我想感激在改革开放年代伟人习仲勋力挽狂澜,担当责任,当年平反后不计个人得失,到广东省主政为惠民而改革开放。并改革开放政策推向全国,在改革开放市场大潮中使我一个下岗工人靠辛勤劳动脱贫致富有了自己的住房。
而现在的安徽省合肥市的政府腐败官员们破坏改革开放,和中央政府对着干。2006年原合肥市委书记后升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孙金龙打着合肥市大建设旗号,为了他们所谓的政绩,坑害百姓。趁家里没人之机,非法偷拆我家合法别墅(有2006年11月3日安徽省权威媒体《新安晚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在周永康腐败势力影响下,安徽省司法腐败,官官相互,致我投诉无门,有冤无处申,还受到现任合肥市包河区政法书记张良才的陷害,他以权代法,带领数名公安在我上班场所非法传唤、非法拘留和多次威胁恐吓,使我受到人格污辱。在我遭受不白之冤时,我想起蒙冤16年的伟人习仲勋在文革时期,被人押在车上挂着反革命分子的牌子游斗迫害,想起这就为他老人家心寒,在那狂暴的年代伟人习仲勋该谦让他兼让了,该忍耐的他忍耐了,
他一心为国为民让老百姓敬佩。
2016年4月初,我怀着对伟人习仲勋敬仰之心一路坐车、住宾馆,在4月4日清明节到达陕西省富平县习仲勋陵园。我自费花300元买了一个一人多高大花篮,本人首先持身份证领取进陵园的门票,然后警察收取身份证扫描验证核对无误后逐一引进陵园向伟人习仲勋敬献花篮,并且在当地警察安排下顺利下山。当地政府人员安排我坐车到咸阳火车站,当我准备买票时,意外被咸阳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强行扣留,派出所警察说2016年2月27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在网上追逃我了,我问他们我犯了什么罪?警察讲这个和他们没有关系,要我回去找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去问。真是莫名其妙,清明节是中国人寄托对先人哀思的日子,我做为改革开放政策的受惠人,又是政府偷拆房屋的受害人,去送花篮感念改革开放的领导人,痛感合肥市官员没有以习仲勋这样的领导人为榜样,为政绩牺牲百姓利益,何错之有?!
如我是网上逃犯,身份证是全国连网的,陵园的公安警察和工作人员能让一个网上逃犯进陵园吗?难道他们不知道让一个网上逃犯进陵园的后果吗?难道进陵园扫描验证身份证是个摆设吗?
2016年3月28日我已经成为了逃犯,却能一路去北京到处反映问题,为什么能一路绿灯? 我在家一直没有接到任何人传唤!仅是在清明节给习仲勋敬献花篮成了网上逃犯了?! 2016年4月4日我在咸阳火车站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天下午警察带我去医院体检然后,送进西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关押,4月5日被关进西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临时羁押。4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常青派出所警察季统锁、李祥及一位女工作人员将我从西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戴上手铐,押上西安至合肥飞机回合肥。深夜就将我押到包河区常青派出所李伟副所长、季统锁警察审讯我一番,都是问我为什么给习仲勋送花篮!然后要求我做笔录,签字,按手印。李伟副所长在我手指上抽血,录音,去医院体检,做笔录,我讲的李伟副所长不写,我没讲他写上,我拒绝签字,李伟副所长威胁恐吓我签字。我一天一夜没有休息,被疲劳酷刑折磨的完全丧失了意识!
2016年4月11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常青派出所的警察季统锁和一姓汤的押我到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关押。4月15日上午,合肥市包河区法治办的杨警官在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向我做笔录。他问我:“习仲勋与你无亲无故的清明节去送什么花篮?”我说:“习仲勋是伟人,我为什么不能去送花篮?!再说没有习仲勋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向全国,我能经商致富住上别墅吗?而如今这些地方腐败官员却想方设法剥夺民众财富,更让我感觉到中国百姓需要习仲勋这样的好领导”。我讲的这一段话杨警官没有给我做笔录,我讲的他不写,我没讲他写上,我拒绝签字,按手印,杨警官强迫我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4月15日晚,警察季统锁另一姓汤的从女子看守所急忙接我出来,出来我才知道由于北京媒体知道我给习仲勋送花篮被刑拘在网上发表文章了,还有自媒体表示愤怒,合肥市包河区腐败官员们处于舆论的压力急忙放我出来了!
2016年4月16日下午包河区常青派出所要我去所里,到了派出所季统锁在没有人保也没有财保的情况下,给我事后补办了一份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上面写的犯罪嫌疑人裴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取保候审一年。不知我的罪名从何而来,习仲勋陵园何时变国家机关了,在这个清明都不清明的时节,老百姓该何去何从?!
看真贫,扶真贫,习主席您的扶贫足迹走遍中国,心系民心。2016年4月25月您来到安徽省金寨县给老区人民送温暖探民情,老百姓激动万分。我在网上转发了您的照片,没想到给我带来灾祸,深夜12点30分我在家熟睡,一阵急促敲门声将我惊醒。一群公安警察强迫我开门,我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合肥市瑶海区广场派出所的警察杨军,凶神恶煞的说我是在取保候审中,24小时随叫随到没有传唤证,接着又将我押到包河区常青派出所。在派出所关到早上8点,李伟副所长上班,才给我做笔录。问我在网上写什么了? 我说网上我是真名实姓,真人照片写的没有半句假话,然后李伟副所长拿出早己准备好的笔录强迫我签字按手印,真是无中生有,无缘无故被他们折腾一夜。第二天我家门口有街道两个女工作人员严密看管我。习主席您来安徽送温暖、探民情,却触动了安徽官员的神经,他们坚决的要利用职权不但要阻断人民对您父亲习仲勋表达敬意,还要阻断您和人民的联系,让我们普通百姓不能对您和您的家人有任何崇敬之心,让崇敬您和您家人的人遭受无穷的迫害!
我从2016年4月4日清明节在陕西省咸阳火车站被抓,到2017年6月2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才以寻衅滋事罪开庭审理,但传票又延期2017年9月21日上午9时第二法庭审理开庭,历时近一年半。开庭时我手举安徽省权威媒体《新安晚报》刊登的我家别墅被偷拆的文章照片,质问包河区检查院公诉人倪卫红到底谁在寻衅滋事?我去给伟人习仲勋送花篮是做了违法的事了吗?习仲勋陵园何时变成国家机关了? 我问公诉人倪卫红:安徽省从省长,到市长和公安局长,都关起来了,检察长也自杀了,你们还有脸公诉我?我的辨护律师北京一法律师师务所韩洪律师要求公诉人拿出我寻衅滋事罪的证据,但法庭上出示的证据都是编造的,包括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训戒书都是伪造的,西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信息不存在告知书,韩洪律师给我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我要求宣读最后陈述词审判长不给我宣读!
2017年11月7日,我第三次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期限为六个月,前后对我的取保候审历时近二年了,法院的一审判决至今没有出来。对我一个人的陷害案件,让安徽省公检法司跑遍全国各地,损耗的国家财政资源和时间不会比对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等案件用的财力、人力、时间少多少,由此可见安徽省腐败势力的反抗是空前严峻。
开庭时我注意到起诉书和法庭审理刻意回避了我2016年4月4日清明节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习仲勋陵园献花篮的事(起诉书:2016年4月4日,裴莉在陕西省咸阳市火车站被西安铁路公安处抓获),只提我赴京“非访”之事,可如果真的这些行为涉嫌犯罪,合肥市包河警方早就于2016年2月27日对我网上追逃,我又怎么能够使用身份证乘火车到北京反映问题,一路乘车和住宿宾馆,且通过陵园入口安检时使用身份证呢?由此可见,所谓的2016年2月27日对我网上追逃恐怕不是真实的;难道是我们包河区政府获悉我到习仲勋陵园送花篮之行为而就此决定对我采取刑事手段进行打压吗?我到习仲勋陵园献花篮的行为能够改变我此前赴京上访行为的性质吗?法律能够让他们随意如此对待我吗?毕竟我到习仲勋陵园献花篮之事与赴京上访不是一回事!如果法律允许政府这样做,那么遍布全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都有人和单位送花篮,这些人和单位岂不是都有可能像我这样被公安追究刑责吗?!我更想到我在网上转发您2016年4月25日到安徽省金寨县给老区人民送温暖探民情的照片被警察深夜带到常青派出所折腾的事。我不明白:难道我就是过去的黑五类,普通人能够做的事我就不能做?还是政府及警察们另有目的?
尊敬的习主席:您是人民的希望,所以我要写一封公开信给您,因清明节我给伟人习仲勋送花篮,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腐败官员把憎恨转稼给我。您的反腐深得民心,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腐败官员们做两面人,内心深处无疑感染了“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毒菌,害的百姓民不聊生。您的反腐深得人心,您推动的社会发展,必然是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为目标,而不会去维护官本位体制下官员的特殊利益!
尊敬的习主席:恳请您在百忙工作中能看到我给您写的公开信,倾听百姓的心声,愿我们普通百姓也能享受到您推动实施的法治阳光。
深谢
附相关证据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浙江商贸城E幢444号
裴莉手机号码:18788846746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