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4月16日,本网获悉:合肥市女访民曹慧被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居委的维稳人员打伤经住院治疗后已经回家,但警方不受理曹慧被打伤的案件;而合肥市女访民张玲于2017年10月6日鉴于维稳人员威胁到她和家人及财产的安全向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邮寄了《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申请书》,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未履行职责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亦未对她的申请给予答复,于2017年12月16日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警方违法,责令警方依法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法院受理案件后将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该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
据悉:曹慧是被维稳人员打伤,
期间曹慧多次报警合肥市公安局杏林派出所不处理,“导至三月四日四男流氓冲进我居住地合肥市杏林北村27幢1o6室:打伤打残我脑出血:肋骨断裂五根:然后不给治疗:不给钱看病:五次12○抬到医院被维稳人员强行抬回:拖了七天不给治疗:后曹慧找朋友借钱看病的,入院单开好仍然不给住院:叫我到门口小诊所治疗:诊所不给治疗:才让曹慧住院的,手机以及上访材料全部抢光至今,而且打曹慧的维稳人员继续看押曹慧。
3月11日曹慧入住安徽省立医院脑外科病区,床号44,3月12日经头颅+胸部CT示:1、考虑蛛网膜下腔出血。2、左侧部分肋骨骨折伴左侧胸腔少量积液。3月15日胸部CT平扫+肋骨三维重建示:1、左侧胸腔少量积液。2、左侧第2-6肋骨骨折。经省立医院脑外科予以“降颅压、控制血压、预防癫痫、营养神经、补液等对症治疗后,恢复良好”于3月21日出院回家休养。
在家休养的曹慧女士迄今为止仍然被维稳人员控制人身自由,安排每天三班每班四人合计12人看守她,出门需要维稳人员同意并安排专车送去同时有人跟着看守,手机没有归还。
对曹慧报警被打伤之事,警方不受理不立案,而街道和社居委则不承认维稳人员殴打曹慧之事,辩称是曹慧自己撞伤的。曹慧则指称,逍遥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钱昌勇指挥的,她首次被打是2017年10月15日在肥东客运站被钱昌勇拖上车,在车内被钱昌勇用拳头打头部,被带到街道办事处时继续殴打,报警公安派出所不管,曹慧当时被打成脑震荡;从上午11时关押到晚上22时不给吃喝。
现在控制她人身自由的人,曹慧称是由街道和社居委及雇用的社会上的人员组成的。
张玲女士是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人,她家的住房和厂房先后于2010年和2014年被偷拆,导致巨大损失,为此她上访维权要求政府处理,她本人因上访被多次拘留,而其与家人受到不明身份人士跟踪、拍照的威胁,虽经报警、警方亦有出警,但她们家人亦感觉恐惧不安,故于2017年10月6日通过邮政快递向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邮寄了《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申请书》,但未获答复,遂于2017年12月6日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对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的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未对其的《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申请书》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的行为违法,及判令被告依法对《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申请书》作出处理并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
法院对案件已经受理,并依法通过传票通知张玲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蜀山区法院第13法庭出庭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