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周一)16:09,一自称是凉山州中级法院纪检监察室的罗姓女士,给我打来电话,象读稿子一样,将会理公安的“案情通报”几乎是一字不差的重述了一遍,然后说:公安依法办案,不构成违法犯罪。对我要求追究公安局及警察徇私舞弊拒不移交刑事案件,追究法院及法官非法搜查的刑事责任的控告,不予受理。
我当时要求:
1、提供他们去实地调查的证据,并向我提供法院的监控录像。她说:他们去会理了,有证据,但不向我提供,这是国家机密,监控录像也一样。
2、我要求给我书面答复,她说只口头答复,不给书面答复。
看来:这新成立的监察委,仍然是“新瓶装旧酒”啊!“官官相护”依然是他们的本色。这种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制度设计,就象让刀砍自己的把子一样荒唐可笑。如果你们真想依法治国,那就把监督的权力(选票)交给人民吧?再不,放开新闻也行啊?
4月16日,我收到会理法院行政庭寄来的传票,通知4月24日下午到庭,之后黎律师也收到传票,就我们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看样子他们想要做出个样子了!
我们且走且看吧。
注:会理法院非法扣押我的电脑、手机、U盘等,至今未还。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