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合肥访民裴莉为洗清冤屈,摆脱所谓寻衅滋事罪判决及要求真相,请求合肥市和陕西省富平县警方依《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她赴习仲勋陵园献花篮表达敬意后当日在咸阳市火车站欲购票返回合肥市时被西安铁路公安处临时羁押及合肥市包河警方对其刑拘,并被判寻衅滋事罪一事的证据。裴莉在周维林陪同下于2018年4月22日晚18时许乘坐T64特快列车赴京,4月23日和4月24日上午分别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书。4月24日晚,裴莉和周维林二人乘车到河北省香河县,一则避开北京的敏感和重要地区以防不测,二则前去拜访李金芳老师。当晚在香河县他乡小栖旅馆住宿,孰料,4月26日上午10时许,香河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以核查身份为由强行将两人带到派出所,当晚19时30分前,合肥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胡军副所长带队赶到派出所,晚上22时30分左右,在新华派出所配合下强行将我们绑架押上包车连夜返回合肥市,于4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我们在城东派出所对面下车恢复自由。
合肥访民裴莉女士因为于2016年4月4日赴陕西省富平县习仲勋陵园向习仲勋塑像献花篮表达敬仰之情,孰料,裴莉在当地政府安排下离开后,在咸阳市火车站被西安铁路公安处抓捕后临时羁押、移交合肥市包河区警方后刑拘、取保候审,2018年4月18日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宣判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对此判决,裴莉不服提起上诉,她认为按公安所称她早在2016年2月27日就被包河警方决定刑拘、并网上追逃,那么她又怎么能够于2016年4月4日在习仲勋陵园大门处通过警方的安检?因此,她分别向两地公安提起信息公开申请,但皆回复没有相关信息,她一路经履行职责申请及信息公开申请后,请求公安部督促下属两地公安能够公开信息,以便她洗清冤屈,摆脱所谓的寻衅滋事罪名。裴莉在收到公安部的答复后,写好行政起诉书欲到北京市法院起诉,因其身份证被警方扣押,于4月18日就与合肥市公安局火车站广场派出所与常青派出所交涉,在其多次到两家派出所交涉,派出所经请示上级后,裴莉于4月20日写收条领到自己的身份证(被扣押时间长达两年)。
裴莉为预防不测,并需要有人见证起诉事宜,特请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陪同。
4月22日近18时,裴莉与周维林通过合肥市火车站安检进入候车大厅时,周维林目睹其他乘客验身份证和车票时,设备显示是绿灯亮,仅裴莉的身份证一刷就是亮了红灯,且闪烁两下,当时车站检验工作人员无任何异常反应,裴莉通过安检进入候车大厅——裴莉是经过合肥市警方同意赴京的,故没有维稳人员拦截。
4月23日上午6时许,列车到达北京站。
上午不到8时,裴莉、周维林二人到达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8时30分进入立案大厅,一位女法官认真看了起诉书,问了情况,觉得荒唐,当时就对裴莉说:既然2月27日对你决定刑事拘留,网上追逃,你怎么能够坐火车、住宾馆和进习仲勋陵园?一用身份证就会被抓的。然后告诉裴莉管辖权是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不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于是,二人离开,打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到达赴近下车后问保安这才知道这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南区,是审判区,立案起诉是在东城法院的北区,两区相隔有好些里地,于是只好打出租车赶到东城法院的北区。
在一条胡同里的东城法院,进去后需要将身份证递进窗口刷身份证领到来访人员登记凭条,再通过安检进入立案大厅。该处安检与其它地方安检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要分别将脚踩到一个设备上检验。
裴莉进立案大厅经服务台的大学生志愿者指点,填写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后领了一个号头,等待喊号去立案窗口立案。
等待到裴莉时是到五号立案窗口,女法官认真查看起诉书和相关行政复议决定等诉讼材料后,让裴莉回大厅坐着等待她通知。然后见该女法官出立案室到对面去了。十多分钟后见该女法官返回立案室在电脑前忙活着,直到11时30分也没有招呼裴莉。大约11时40分法警招呼下班了要求大厅里的人离开法院,裴莉找这女法官,该女法官告诉裴莉会在七天通知她是否立案,让裴莉等电话通知。
于是,裴莉与周维林离开法院,到其它地方与友人相见及安排住处。
第二天,4月24日上午裴莉写好的又一份起诉书——是她在离开合肥前刚收到的公安部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写的行政起诉书,于是再次赶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区。
裴莉在立案大厅的1号立案窗口递交材料后,女法官与前日接收裴莉诉讼材料的女法官商量一番后又一次告诉裴莉等待法院通知是否立案。
走出法院,裴莉与周维林商量,返回合肥后接到通知又得赶回北京,倒不如找一处宾馆住下,游玩一番北京的景点。此时,裴莉因感冒嗓子哑身体虚,又担心北京地区什么敏感地区、重点地点多,别不小心踩了雷区,还是离远点好。于是决定到北京城区较远的地方住宿。
当晚,裴莉与周维林到了河北省香河县(下午在地铁上裴莉接到派出所警察电话,裴莉告知需要在京等待法院通知),与李金芳老师相见后入住香河县他乡小栖旅馆。
在该旅馆入住人员皆需刷身份证和人脸验证,一台从未见识过的设备,约6000元,据介绍河北省所有的宾馆和小旅馆都购买安装了这设备,公安要求的,否则就不能营业。
裴莉将身份证交给旅馆前台服务员刷身份证,她按要求站在屏幕前给摄像头拍摄人脸一遍通过验证,好一番折腾才通过验证。
4月25日上午近8时左右,裴莉、周维林二人吃过早饭到附近诊所看病,经医生诊断后给裴莉做了雾化超声波治疗,并领会药后返回旅馆休息。
4月26日上午8时许,裴莉、周维林二人出旅馆吃早餐,裴莉感觉经治疗、吃药后病情缓解,嗓子也不怎么哑了。
9时许回到旅馆,裴莉与周维林在周维林的306房间敞着门正在说要到李金芳老师家,李金芳老师招待我们,及要离开香河到北京旅游哪些景点。当时裴莉、周维林商定不去故宫,因为那里与中南海和天安门较近,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但可以去颐和园游玩。
上午10时许,周维林忽然发现大门外出现一些警察,接着进门要对二人核查身份。周维林要求警察出示证件,一位警察出示证件,显示是香河县的警察,警察们声称是核查二人身份,要求给他们身份证核查。周维林拿出身份证交给警察后见没有在警察有的警务通上刷,就问怎么回事?警察回答他们没有警务通。警察们要求检查周维林的包,周维林则要求警察出示搜查令等法律文书;警察们称没有法律文书,他们口头说就行了,如此被周维林拒绝所谓的检查。然后警察们要带裴莉、周维林到派出所去,周维林要求出示法律文书,警察们又称没有,仅称去核实一下身份后再送二人回到旅馆。在警察们的强逼之下,二人只好随同警察离开,在离开时周维林拒绝了警察带着背肩包的要求。周维林注意到到旅馆的有至少10名警察,门外马路边停着三辆警车。在此期间,周维林拨打李金芳老师电话告知情况,正在家中准备午餐的李金芳老师要求警察与她通话,但警察拒绝与之通话。
裴莉坐上一辆警车后随即车辆开动离开;而周维林上车后却等待了至少七八分钟,一警察才上车后警车开动离开。不知道警察们是不是对旅馆房间及背肩包进行了搜查。
警车到达香河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警察们也仅是要裴莉、周维林在派出所大厅坐着,也没有要做笔录的意思。周维林当场用手机给裴莉拍照并在推特上发布他们二人在香河县新华派出所的消息。
警察们见周维林在用手机发消息,就将裴莉、周维林带到办案区的安检室的里面房间,所谓的人民调解室待着,安排一位警察守着二人。
在中午时分,李金芳老师来电话,她已经到新华派出所与警察交涉,下午,李金芳老师与香河县公安局一男一女两位国保到安检室。国保解释:此事与香河县无关,是安徽省公安厅与河北省公安厅联系后,香河县公安局按上级要求所为,要我们等待安徽省合肥公安到来带我们回合肥。国保将派出所拿去的两人身份证返还。
中午午饭是派出所警察去外面饭店购买的香河县特色食品,香河肉饼,是牛肉的,倒也不愧香河特色,味道不错。
下午时分,周维林拨打合肥市国保电话,支队长手机不通,感觉是被拉黑了;大队长手机也是打不通,相隔25分左右大队长回电,通话中,大队长直指周维林、裴莉二人赴京目的就是搞我们合肥公安。
晚上19时30分前,合肥市公安局胡军副所长带队走进安检室,他正在对周维林说话时,周维林发现他身旁一位四十岁出头、一米七左右身高的,相貌猥琐的男子手拿手机正在拍摄,当即上前喝止,此人赶紧往后缩,躲在其他人身后去了。后来了解到此人是周维林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应当是董健军(音),警察身份,级别是派出所副所长,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专门负责维稳(合肥市每个街道办事处皆有此种安排)。周维林与裴莉早就听访民说过此人,访民反映此人特别坏。听访民说过,同是和平路街道居民的合肥市访民刘宁2017年3月初赴京上访,在省驻京办,就是这位董健军自己往地上一倒就赖刘宁打他,然后将刘宁带回合肥市刑拘,已经一年多迄今未判决。
裴莉质疑,为什么她所在的常青派出所或者火车站的派出所没有来人?为什么她是经过公安批准并领回身份证才赴京的,合肥市公安却要带她回合肥?如此出尔反尔,让她难以接受!她是要等待北京市东城法院通知好立即到法院缴纳诉讼费用的,以便通过诉讼为自己洗清不白之冤。
经过一番争执后,胡军、董健军(音)带人离开派出所出去吃饭。
他们饭后约九点多再次来到派出所给裴莉、周维林两人带来香河肉饼,裴莉因为气愤难平,拒绝进食。
然后就是双方争执合肥警察有无权力带人,胡军等人再次离开安检室。
此后,河北省香河县新华派出所一群警察带着微型摄像机进安检室要求周维林、裴莉二人随同胡军、董建军(音)离开,裴莉表示反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就被香河县警察以所谓的核查身份为由带进新华派出所,如今是好进不好出,要求对方给手续。
在争论中,一位香河县警察说该县是北京的护城河的话,而领头的香河警察竟然面对周维林的质疑回答称:我们有权力,你们什么事自己心中清楚。周维林当即指出此种言论是典型的文革语言。
最后,香河县警察要求周维林、裴莉必须马上离开派出所,且加上合肥警察约有10人左右,大有马上就要动用暴力将两人强行绑架的意图,在历经抗争无果的情况下,二人只得离开派出所,上了停在派出所门口的一辆牌号为:京JM1143的面包车。在裴莉上车时其还被董建军在她背后猛推了一下。面包车里周维林与裴莉坐在最后,中间坐两个年轻警察,胡军副所长则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董建军与另一人则要乘高铁返回合肥市。此时是晚上22时30分左右。
第二天早上8时20分左右,车停在合肥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对面省建二公司马路边上,周维林、裴莉谢绝胡军副所长要派车的好意,自己到南陵路上吃早饭后,周维林送裴莉回到她在合肥火车站东的浙江商贸城的住处。
以此次陪同裴莉赴京起诉公安部立案的经历看,裴莉如果于2016年2月27日被合肥市包河警方决定刑事拘留,网上追逃,她就没有办法使用身份证乘火车,住宿旅馆,最后于2016年4月4日经过警察安检进入习仲勋陵园呢?由此似乎是裴莉去习仲勋陵园献花篮激怒了包河区负责维稳的官员,官员下令指使包河警方对裴莉采用刑事打击,并通知陕西西安铁路公安处对裴莉抓捕,包河警方将裴莉押回合肥市刑拘,只是迫于媒体关注而在刑拘后又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直至判刑,已经上诉,目前是二审阶段。
裴莉是经合肥市公安同意并领回身份证(为获得同意裴莉提供了诉讼材料),在本网信息员周维林陪同下乘坐T64列车赴京,到法院提交诉讼文书等待法院立案,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而合肥市警方能够通过监控网络知道二人所居住的旅馆,并能够通过安徽省公安厅联系河北省公安厅给香河县公安局下令,将二人以所谓核查身份为由非法拘禁于香河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长达十二小时之久,并最终强迫二人上车押回合肥市。
裴莉是经过公安同意赴京,却仍然遭遇强行截访,合肥警方之出尔反尔,毫无诚信,令人无法合理预测合肥警方的行为。
而香河县新华派出所警察的:我们有权力,你自己心里知道,天下公安是一家的语言更暴露出中国公安荒唐的思维惯性。有权力就可以想怎样就怎样吗?一个有权给人动手术的医生可以随便从大街小巷拉人进手术室动手术吗?即便对需要动手术的病人,医生也是不能随便动手术的!更何况,警察是执法人员,必须有法律可依,必须针对违法行为人,必须遵守相关程序规定。你自己心里知道:更是让人莫名其妙,一句你自己心里知道就可以代替警察必须掌握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证据才能依法采取行动吗?如此文革语言竟然出自21世纪的走入新时代的中国警察口中,令人疑惑中国已经回到文革时代。而天下公安是一家,难道对其它地区公安违法的协助请求,被请求协助的公安就可以以所谓的天下公安是一家的观念无条件的提供协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