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14:30,我到荆门市看守所递交会见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许光利。办事窗口的女警察一听是会见许光利直接说不准许会见。
争执不下我找到看守所所长胡斌。胡斌所长说:“许光利的案件虽然是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国保通知案情涉及到政治,律师不能会见”。我给他讲寻衅滋事罪律师应当能够及时会见的,况且该案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你们看守所不能为办案单位的违法行为背书啊。胡斌所长也很无奈,就打通荆门市公安局月亮湖分局局长的电话。然后告诉我让我等待消息,一个多小时以后,胡斌所长说办案的警察要来你们先沟通看能否会见。因为看守所今天要搬新家,所以他就走了。如此堂堂的一个地级市看守所长,竟然如此视违法行为为圣旨啊!
等到将近下午四点,过来一个警察。自称姓左。我们沟通后他记下我的联系方式说要向领导汇报让我在荆门多住几天。我告诉他我不可能在这儿呆很长时间,可以的话明天看守所安排我会见。本来律师能否会见到当事人和你们办案警察没有关系,希望这个事情能够尽快得到解决。这名姓左的警察也给我留下他的手机号儿,表示会尽快给我消息。
明天一上班我在等待他们消息的同时我将向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希望这个明显违法的事情能够得到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