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星期二

刘正清:王喻平(王一鸣)案最新情况通报(2018年5月1日)



本律师于201839日下午到湖北省洪山监狱拟会见王喻平,到该狱政科办理会见手续时,该科负责人熊姓科长脸色凝重地对我说:“取消你的会见”,问其故?他说:“你上次会见时在网上发了消息。”,我与之理论,他便离开其办公室,再也找不到人影。无奈,便到该监狱办公室找负责人交涉。在与该办公室卢姓负责人的交涉过程中,考虑到熊姓科长已将此话说出去了,不论其阻碍会见是否合法,均不计较,尽量给其台阶。便答应:此次就不会见了,希望下次能会见到王喻平。卢姓负责人未置可否,只是说下次来再沟通吧!

20184月上旬,王喻平弟王井平来电告:他和其妹、母亲去监狱见王喻平,妹和母亲让见,但狱方以王喻平断绝与其兄弟关系为由,不让他见。并说狱方既然认为此断绝兄弟关系的信有效,他不能见,那就应该让律师见。遂要我到武汉来会见王喻平一次。

为此,我便于2018418日下午同其弟王井平一道到洪山监狱拟会见王喻平。到狱政科办理会见手续时,一职员便说:“王喻平已取消律师会见”,问其故,其笼而统之说:“违反了监狱的规定”。我问:“何事违反了规定?”,其不言语。无奈,便与其弟王井平找曹姓监狱长(我们之前见过面)。我说:“上次会见时,我是中规中矩的,会见时你们有全程监控,你们当时也没提出异,且我还劝他不要与你们发生激烈冲突,免得受不必要的折磨。这在客观上对你们的管理是有好处的呀!”。曹说:“不是因为你会见时说了什么,而是因上次会见后在网上发布了消息,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上面在追责。”,并说:“那天给你信的管教我们内部已对他进行了最严厉的处罚。”……云云。我与之争辩会见之事。他便回避与我的交流,只是与其弟王井平说话,并表扬王井平说:“你在此案中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后,便电话叫王喻平的管教到其办公室来,交待该管教向王井平介绍王喻平的近况。并连说了三遍——“此介绍只是对王喻平的家属”。我便严正声明:“我只是要维护我依法享有的会见权、申诉权……!”,便提早离开了该监狱。后来,曹姓监狱长和该管教对王井平谈了什么我一概不知。与我律师职责无关的事,我也绝不打听!!

说明:20171219日会见王喻平后,是否要在关心王喻平的亲友群里公开。我是根据法理学上的价值比例原则经过再三考虑的——因为此信涉及其私事,公布会对其弟王井平有一定负面影响。但此信的更大价值原则是——涉及到王喻平的生命安全问题,故大义不拘小节,在亲友群里公布!仅此而已,绝无在境外媒体或网站公开。2018417日晚我与其弟王井平见面时向他作了解释,王井平表示理解,并无责怪我之意!

王喻平的申诉律师:刘正清
201851


附:20171219日会见王喻平后的情况通报

王喻平(王一鸣)案情况通报

在会见被拒二年多后的今天(20171219日)下午终于在湖北省洪山监狱见到了王喻平。其精神饱满,气宇轩昂,谈及这两年多的抗争及种种磨难仍谈笑风生,当我说“我及外面的朋友没有忘记你。”时,这位铁汉流泪了。他告诉我:“我宁可打死,也不会屈服,决不在监狱里做事。”,还说他从今年4月份开始就皈依基督,从《圣经》中找到了力量和源泉。因其态度之诀绝——为了坚守自己的理念,拒绝与家人相见,故以后只有我律师会见,为了保障以后律师会见的顺畅,不宜多言,请谅!(具体见其亲笔)。

说明:此信是洪山监狱警察交给我的。信中嘱我替其保存,我觉这份信用的厚重和责任的沉重。此信之诀绝似有遗嘱般的悲怆,望有心的朋友替我收藏,以备因我之不慎,万一丢失。说不定此信能与林觉民之《与妻书》一样入未来的历史博物馆!

另告:司法部20171127日(最新)发布《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规定:可一个律师见,也可两个律师共同会见。(详见该《规定》第9条)因此阶段律师的主要作用是会见,故为了节约资源,大家可视案情需要任意选择一个律师或两个律师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