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官员不抵抗乖乖奉上敲诈款,法官渎职,以未盖公章的判决书将百姓判刑四年致死)
控告人:贾俊伟,(贾瑞峰之女,贾瑞峰敲诈政府案辩护人),身份证号:230103198104165728,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红星村村民,现住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149号。电话:18945659653 18945659613
被控告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 院长刘晖。
控告事项:
在十八大以后,哈尔滨官员不抵抗乖乖奉上敲诈款。无能官员未处罚,却以“敲诈政府罪”判了很多底层百姓。2017年 12月,哈尔滨南岗区法院以“敲诈政府 6万元”为由,将我父亲贾瑞峰判刑四年。给我父的判决书未加盖公章,我父入狱不到一年就刑冤狱亡。请求对 法官进行依法处理。
控告事由:
2010年6月,官员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开始违法违规拆迁。我父亲贾瑞峰认为每平方米800元的补偿过低,未签订拆迁协议。2013年3月22日,我家736.2平方米的房屋被非法暴力夷为平地。之后,我们上访请求赔偿。2013年 3月至2017年 6月,我们一家人被行政拘留25次,其中,我父贾瑞峰被行政拘留16次。因拘留后问题仍无人解决,只能继续维权。上访期间,官员先后给我父亲共计 4万元生活费。
2016年8月31日,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为由将我父刑事拘留。父亲被抓后,我以近亲属身份提交手续要求为父辩护。在未通知家人开庭,也未通知我出庭辩护的情况下,2016年 12月,南岗区法院以我父亲“敲诈政府 6万元”为由,判刑四年。
入狱后,在允许家人会见时,我才得知:法院给我父的判决书竟未加盖公章(至今未给家属辩护人判决书、隐匿卷宗、庭审录音录像)。
2 0 1 7年9月19日下午,我接到七台河监狱通知,父亲在七台河监狱服刑期间中毒。2017年10月6日,我父亲贾瑞峰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62岁,父亲在医院始终昏迷不醒,未能留下遗言。
法律不允许官员支付敲诈款,对访民以敲诈政府为由治罪不合理更不合法。“敲诈政府罪”侵害的是国家机关公信力,以“敲诈政府罪”对访民治罪使公检法各司法机关全都威信扫地。请求对哈尔滨市南岗法院法官进行处理。
控告人:贾俊伟
2018年 5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