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翡翠明珠小区6号楼、7号楼704户业主,是在2012年至2015年购买这个小区的商品住宅楼的。购楼时开发商陕西九州电子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收取了我们房屋全款的30%,并承诺,“尽快、三年内、五年内”办理网签、按揭、《房产证》。
但是到了2013年5月,7号楼竣工时,开发商陕西九州电子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方面要求业主交付的购房款不得低于60%,否则有权处置已售出的房屋。这分明是单方面违反合同的行为,但为了尽快住上房,我们业主忍气吞声,想方设法筹集到钱,交付了购房全款的60%。这时开发商售楼人员再次口头承诺:“尽快、三年内、五年内”办理网签、按揭、《房产证》。
然而过了五年,到了2018年3月,网签、按揭、《房产证》都没有办,开发商却用电话告知全体业主,在5月20日前一次性补缴所有购房款的尾款,否则开发商有权处置已售出的房屋,或是按2018年的市场价收取尾款,随后又于4月25日出了与此内容相同的《告示》。我们购房时房价是每平方米6000至8000元,而现价每平方米是1万元以上。这是明显的又一次违约行为,况且我们在短时间内怎么能拿出这笔钱?九州公司怎么能一再用这种钓鱼式的欺诈方式欺骗逼迫我们?到了这时候,九州公司还在承诺,尽快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已经几次违反承诺,现在还用这样的承诺欺骗我们。
九州公司当初售房时向业主保证,很快就会办理齐全房屋开发的“五证”
,经过几年时间的了解,我们得知,九州公司进行翡翠明珠小区的开发,一证都没有,直到2018年3月30日,才给业主出示了土地公示,仍然不见其它“四证”。不具备工程开工必须办理的“五证”,
九州公司怎么能公然进行翡翠明珠小区的开工建设并销售呢?政府是怎么行使审批、监管职责的呢?几年间,九州公司的法人由王晓峰更换成徐小玲,为九州公司这样的欺骗行径,我们多次找九州公司负责人质问,得到的是一再的欺骗性“承诺”或胡搅蛮缠。2013年,九州公司人员还在售楼部打过业主。我们业主也向媒体披露过此事,但也许是开发商的“硬关系”起了作用,没有见媒体公开报道。
九州公司从3月起逼迫我们交付全款,使我们气愤焦急:几年了,没有《房产证》,给我们业主造成极大的麻烦,户口不能及时办理,孩子无法就近上学,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等等。从2018年3月以来,我们业主多次找九州公司交涉,见不到徐小玲。
2018年5月2日上午,近百名业主到西安市碑林区政府请愿,要求政府切实起到审批、监管作用,敦促九州公司按售房《合同》和承诺办事:
尽快给我们办理《房产证》;
在《房产证》交付给我们之前,不得逼迫业主缴纳尾款;
九州公司收缴尾款,必须按照房屋认购协议的价格执行;
赔偿我们业主的损失。
西安市碑林区翡翠明珠小区6号楼、7号楼全体业主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