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星期四

湖北枣阳再出第五例敲诈勒索政府罪 访民胡光珍一审后被宣判三年半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53日,本网获悉:近几年,全国访民敲诈勒索政府罪的案例频发,而作为湖北的一个县级市的枣阳,就已经出现五例。胡光珍,女,48岁,湖北枣阳访民领袖,丧偶多年,丈夫和孩子都曾是军人,生于196987日,身份证号420621196908070022,家住湖北省枣阳市西园三组。因与开发商的拆迁协议纠纷上访,长期以来,胡光珍维权和帮助身边的人维权,被拘留9次,甚至曾遭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拉到河南驻马店一农户家里非法拘禁三十天。2017年在北京上访的胡光珍于526日被地方截访人员接回枣阳,拘留10天,614日拘留期满,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关于枣阳第一看守所内。714日被逮捕。2018412号胡光珍的案件在没有通知近亲家属的情况下开庭,428日,枣阳法院以其多次去北京上访告状,判处胡光珍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三年半的刑期。

参加开庭旁听的朋友称,敲诈勒索政府罪,在枣阳已经发生过四例,这是第五例,所有指控,胡光珍概不认罪;公诉人提到胡光珍找他们要钱的事,然而没有任何证人到场;公诉人提到去中南海上访,也没有说明胡光珍在中南海有什么过激行为。

胡光珍妹妹胡光红(电话13886244337)表示,因胡光珍上访,枣阳市委书记何飞在襄阳表彰大会上做了检讨,市长受了处分。2018419号,胡光红去法院查阅胡光珍的案件,孙庭长当时表示,以胡主动不请律师为由,不让阅卷。52号,胡光红打电话给孙庭长,称姐姐小孩要胡光珍的判决书,孙庭长说判决书还没有生效,不给家属。而实际上胡光珍并没有实施过敲诈勒索行为,她只是给政府人员说过律师认为开发商违约可以赔偿50万,但并没有人给过她钱,她也没有要过。最多上访过程中,信访局长刘平、村书记唐书龙等接访干部曾给路费劝她回家不要上访,加起来前后给了人民币五千元,现在反过给胡光珍治罪敲诈政府。天理何在,司法摆设,权力大于法,惩治和期压一个老百姓如此残酷的手段,想扣什么罪名就扣什么罪名,我们老百姓何来的人权、自由。

胡光珍是因开发商没有兑现书面拆迁协议,非法抢劫房屋事后,又强迫签合同,再一房两卖,又不执行合同,不还建房而上访。事情发生在2009年,枣阳市启动星城汇金国际房地产开发项目,胡光珍家的门面房在被拆之列,枣阳市城市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和开发商与胡光珍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书》。按照这份协议书,开发完成后应该补偿她相同面积的新建门面房。但是,原定当年底交工的项目,一直拖延到2015年才交工,又因为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导致胡光珍无法按照原协议选房。最后,经枣阳市和开发区领导协调,胡光珍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充协议》,开发商将一处127平方米的门面房给胡光珍,要她补偿给开发商96万元的差价。20151222日,开发商发出书面交款通知,要求胡光珍三天内需缴纳房屋差价款,逾期不交就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因为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不符合按揭贷款条件,购房户无法办理房屋按揭贷款,胡光珍家短时间内又无法拿出那么多钱交给开发商,导致开发商以胡光珍违约为名,将房屋转卖给了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