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

投诉:西安三桥原镇办企业职工:我们要求养老待遇 三人被抓



2018514日上午,我们原镇办企业职工二百多人,再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我们在省政府信访接待室外反复齐声高呼口号:“三桥三桥,维权维权!”晚上10点多,三桥派出所警察到了五一村村民宋润学家,把宋润学抓走。雁秋门村女村民翁芒线也在同一个时间被警察从家中抓走。宋润学因为有心脏病,到了15日凌晨四点多被放回来。原镇办企业的许多职工得知这一消息,15号一大早就赶到三桥镇派出所打听消息,要求释放被抓的村民翁芒线。到中午时聚集在镇派出所的村民有二百多人。村民们质问警察翁芒线犯了什么法?警察说:“扰乱社会秩序。”到场的三桥镇经济发展科主任乔敦说:“你们这些闹事的代表,来一个,我抓一个!”

到了15日下午2点多,我们看到警察把翁芒线押上一辆警车,不知要带到什么地方,就一拥而上包围了警车,不准带走翁芒线。警察用及其粗野的话骂村民,喝令村民们“滚开”, 推拉驱赶村民。有两个女村民被警察抡着胳膊摔倒,北沙口村女村民张秋贤用手机拍照,被警察抢走手机,她要求归还手机,被警察叫进派出所,扣押到下午6点多才放出来。手机还了,照片被删除。至今已经四十多个小时,我们也不知道翁芒线被带走转移,关在什么地方,家人也没有得到警方任何形式的拘押告知。

我们这些原三桥镇镇办企业的职工,大部分在企业里干了二十多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三桥镇成为全国闻名的乡镇企业亿元镇,就有我们做出的重大贡献。这些企业或停办,或转手,我们卷着铺盖回了家,大部分没有“打发费”,至今没有企业职工养老待遇。为争取养老待遇,我们已经上访很长时间、很多次了。

201859日我们三百多人到陕西省政府上访后,510日,三桥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办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有我们当年镇办企业职工七名代表参加。街道办主任讲:政府的《145号文件》已停止执行;这个文件所说要办理原城镇企业职工养老,范围是城镇户口职工,不包括农村户口职工;政府的《178号文件》,三桥街道办事处没有办理过一个职工养老待遇;以前办理过的企业职工养老信息,三桥街道办事处不能公布;如果认为街道办在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审批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的情况,可以到纪检部门举报。

对此,我们的反驳意见是:

我们填表是在政府的《145号文件》停止执行前,是在这个文件执行期间,否则,街道办也不会叫我们填表。我们填的《登记表》交上去后盖了两个公章,就没有了下文,又过了很长时间退回给我们,没有讲原因;

据我们事后逐渐得知的情况,这次给原镇办企业职工一部分人办理养老,其中就有非农户口的职工,甚至还给非镇办企业职工办了,有的根本不是原镇办企业职工,一天也没干过,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养老金。这些事实,只要把办理过的企业职工养老信息公布,一切会不言自明;

政策执行情况公开,政务公开,是政府得到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的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自觉严格执行。街道办事处主任公然讲不能公布以前办理过的企业职工养老信息,这是违反党和政府的规定的。有什么不能公布的?如果办理的正确,符合政策要求,怕啥呢? 

在这次座谈会进行时间,有个叫张兴奇的人,两次冲进会场,大喊大叫说这个座谈会违法,打“110”报警,使会议中断一个多小时。张兴奇后一次进场闹腾后,街道办主任借机离开会场。

总之,街道办主任的讲话我们不能接受。于是,514日上午,我们再次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街道办官员以抓捕维权代表作为回应。

西安市三桥街道办事处原镇办企业全体维权职工
2018516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西安三桥镇原企业职工到陕西省政府要求落实养老政策

我们三桥街道办事处在1971年时是阿房宫公社,在那时候起陆续办起了十几个企业,有养猪场、砖厂、豆制品查、造纸厂、纸箱厂、建筑公司、电器厂、酱醋厂、服装厂、化工厂、综合厂、羽绒服厂、综合厂、拖拉机站、影剧院等,吸收全镇27个行政村的两三千村民就业工作。到了1990年前后,这些企业相继关闭停办,我们这些在企业工作了少的四五年,多的二十多年的职工,都卷铺盖回了家,只有少数企业给职工发了两三千元的回家费,多数企业给职工一分钱都没发。

2011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145号文件”,明确像我们这样的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的,到了退休年龄,应该享有养老待遇。陕西省和西安市有关部门随后又相继发布文件,重申做好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然而三桥镇政府没有给村民公布省政府的这些文件,没有公开落实省政府的这项政策,只是于2012年在私下里让一些回家的职工填表登记,这些《登记表》交上去后过了一些时间就退回给登记人,再没有动静。时间长了我们才逐渐知道,街道办给一些人办理了养老手续,一些根本没有在镇集体企业干过的人,也靠关系弄虚作假,有的还花了三万至六万元,以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身份享受上了养老待遇,骗取国家每人每月1680元的养老金。而我们绝大多数回家的镇办企业职工,按“145号文件”应该享有养老待遇,却享受不上这项政策待遇,只能按村民的标准,每月领取145元的养老补助。

我们这些当年在镇办企业工作过的人员,现在绝大多数都已超过60岁,年龄最大的达到80岁。我们原有的耕地大部分已被征用占用,村子也被拆迁改造,我们失去了务农维生的条件,每亩几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能维持多长时间?一个月145元的养老补助,维持一般的生活,够吗?为落实省政府文件明确的政策,争取我们的养老待遇,从四月份以来,我们先后集体到三桥街道办事处、沣东新城政府、西咸新区政府上访,都不给我们解决。

201859日上午,五六百当年在镇办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员工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要求省政府落实政策规定,落实我们的养老待遇。

全体上访人员
20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