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

法院以信访代再审——裴莉申请民事案件再审9年被安徽省高院“涉诉信访”终结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安徽省合肥市维权人士裴莉因别墅被政府拆迁且不公正补偿后,于2008年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政府认定260平方米的别墅,法院仅判80平米补偿,裴莉不服于2009710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请求,检察院亦曾提起抗诉,但法院皆以不了了之态度应对,在裴莉对案件再审早已失去希望之际,在裴莉因赴京上访寄信及赴陕西省富平县习仲勋陵园敬献花篮以表达对改革开放元勋习仲勋表达敬意而横遭合肥市司法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尚待合肥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之际,裴莉却接包河区法院通知到法院接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皖民终结3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文中称:裴莉:你因与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区居委会,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不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合民一终字第1336号民事判决,提出涉诉信访诉求,现告知你该涉诉信访终结。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印章下日期是201861日,而这与裴莉提起再审请求的日子已经过去近9年,日期太长,而再审请求却在法院公文里变成了信访。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是两审终审制,而不是世界上通行的三审终审制,不服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可以提起再审请求,由法院裁定是否决定再审,且不论公正与否,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竟然近9年才对裴莉的再审请求做出所谓的“涉诉信访终结”决定,如此法院工作效率可见不是一般得低。

据悉,裴莉是于201867日接到包河区法院法官电话,要求她于次日上午9时到法院来,裴莉询问原因未果。

201868日上午,裴莉尚在公交车上就接到法院李法官电话催促,上午9时许,裴莉到达法院,见两位法官在法院大厅等候她了,原本裴莉要求稍候一会,但法官催促,称给她一张文书,很快结束,且法官还有事,于是裴莉跟随法官到一房间里,原来是送达所谓的(2017)皖民终结3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对此,裴莉非常生气,何以近9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才作出终结决定?何以在她因所谓的寻衅滋事罪被包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已经上诉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待开庭审理之际,省高院作出这所谓的“涉诉信访终结”?对此,裴莉向两位法官表达不满!

而法官面对裴莉的不满,竟然称“涉诉信访终结”后裴莉的事与法院无关了,就是政府的事了。

对此,裴莉表达了,不公正的判决不可能案结事了的态度,并拒绝在法院送达回执上签字。
裴莉反映,她的民事案件败诉后,她非常不能接受,她是响应政府号召与社居委签订协议购地建别墅的,当时都称有政府文件的,而法院竟然在政府认定拆迁她别墅260平方米前提下,认定双方都有过错,且没有作出双方过错大小的认定,就作出80平方米的判决,就是荒唐。
就裴莉申请民事案件再审,近9年(差一个月就九年)才获得所谓的“涉诉信访终结”,可见与世界各国通行的三审终审制不同的实行两审终审制的中国(民国时期是三审终审制),再审请求人不仅极难获得再审的机会,就是想获得法院决定不予再审的告知书都是很难的。裴莉的近9年才收到法院作出的不予再审的“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就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