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6月26日,本网获悉:昨天(2018年6月25日)是江苏省南通市监狱家属探视服刑人员的日子,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家属从江苏省无锡市家中赶到南通,会见遭无锡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邓永峰诬陷入狱的沈爱斌,得知因沈爱斌在监狱中行使举报权利,遭到了南通市监狱报复性严管,身体状况进一步受到摧残。
沈爱斌先生是一位退役军官,原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城管局担任副大队长,由于生性秉直,加上又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总是在一些诸如司法腐败、暴力强拆等社会问题上去践行维护弱势群体的理念,譬如对政府开办的践踏人权的黑监狱,屡屡对受害信访人实施营救,被以毁坏黑监狱财物为由判刑1年9个月。同时被开除党籍与公职,失去工作。
2016年2月4日,是人权捍卫者沈爱斌从拘留所获释的日子,无锡民众30余人冒着严寒赶到无锡市拘留所迎接,一个叫邓永峰的国保警察将自己头部蒙面,打扮成恐怖主义ISIS成员的模样,对迎接沈爱斌的民众进行挑衅性拍摄,当大家要求其拿下蒙面黑布亮明身份时,因邓永峰不予理睬,也拒绝删除拍摄的图片,双方就肖像权问题发生一些拉拉扯扯的肢体冲突。
然而到两个月后的4月13日,无锡当局以国保警察邓永峰在2月4日被殴打致胸椎7压缩性骨折为借口,实施大规模抓捕民众的行动,共有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王英华、华海娟、陈赛娥、周小凤等一大批人被刑拘,故称“4.13”大抓捕事件。最后,当局对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周小凤等四人批捕、起诉,判刑。
本案在一审开庭审理前,作为沈爱斌的辩护人常伯阳律师和张建平先生,就向法庭申请所谓被害人邓永峰及为其作旁证的同事出庭,也申请了无锡同仁医院为邓永峰就诊、及进行CT检查的医务人员出庭,但这些与案件审理有直接影响的关键人员,均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接受法庭和辩护人的查证。最为关键的是,在公诉人提交的由侦查机关作出的《受案登记表》上,赫然记载着在邓永峰司法鉴定意见出炉前一个月,就知道了邓永峰骨折、轻伤二级的结论!
就这样一起充满自相矛盾与时空穿越的冤假错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没有追究制造伪证人员的法律责任,居然作出(2016)苏0206刑初514号判决中,判处沈爱斌两年六个月、朱丙泉、周小凤一年六个月、程天杰一年徒刑的荒唐判决。上诉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该“人民”法院居然连庭都不敢开,就裁定维持原枉法裁判。
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被解压到南通监狱服刑后,一直无法承受监狱中繁重的劳动,监狱于2017年12月19日带其到南通市人民医院检查的情况,经过核磁共振成像检查,结果是腰椎和骶椎均突出,胸椎也出现了突出症状,及慢性结肠炎,南通市人民医院的医生给开出了活血化瘀的止痛药,并医嘱需卧床休息,忌讳长时间坐着,而沈爱斌在第6监区,每天早晨7点15分开始劳动,从事的是服装生产,只能长时间坐着,一直要干到17点,中间只有半小时的吃饭时间,收工后晚上疼痛到无法入睡,第二天又要继续痛苦的干活,只能靠调整坐姿来缓解症状……。
监狱方在证实沈爱斌的身体状况后,从今年4月份将其调到了老弱病残的第11监区。由于沈爱斌对腐败及潜规则现象不服的天性,这一次终于遭到了监狱方的蓄意报复,即使是昨天的家属会见,据说隔窗交流也被管教警察屡屡掐断,家属探视几乎没有交流,正常的委托手续也没有被允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