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联志村有九百多户村民,2010年7月,西安市新城区政府对我们村整体拆迁,说为的是建大明宫遗址公园。新城区政府拆迁办承诺:对我们村民就地安置;由政府给村民建安置楼;村民的原住房拆除后,村民在外租房过渡不超过30个月。现在已是2018年6月,距离拆迁已经96个月了,新城区政府给我们建的安置楼只建起了四栋,让村民选了房,还没有交付给村民,还应建的五栋安置楼根本就没有建。到了2016年,新城区政府拆迁办单方面提出,回购给村民的安置房,不给村民安置房了,把给村民的安置房由政府回购,政府以货币安置的形式给村民支付住房安置费,每平方米5100元。
政府的这种一再违约、侵害村民的行径,绝大多数村民不能接受。西安市的商品住宅房,小产权的,也就是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每平方米最少也要8千元,有《房产证》的商品住宅房达到每平方米1万1千元。政府给我们的回购费,远远不能购买到按政府政策应该给我们安置的住房面积。有七百多户村民不接受政府的回购做法,要求政府按最初的协议执行,给我们建设并交付安置房。政府拆迁办为逼迫村民接受回购的做法,从2017年起就停发了给村民的过渡费。我们原有的住房在拆除前大部分对外出租,是我们维生的主要收入来源,房屋拆除后,我们没有了土地,失去了住房,失去了可供出租维生的房屋,政府又停发过渡费,叫我们靠什么生活?政府就是用这些手法,逼我们接受政府的霸王条款。八年来,政府的拆迁安置承诺,哪一条做到了?人为地给我们带来无穷的拆迁灾难,我们就是在不断地被哄骗、威胁、侵害中渡过旳,被迫地不断地上访、请愿就是我们旳日常生活。政府还反诬我们是刁民。因为参加上访、请愿,维护我们最基本的权益,村民柳建民等被抓走拘留,时间最长的被拘留15天。
2018年6月4日,二十多个村民代表再次到中共新城区委上访,要求区政府按照当初的拆迁协议,给我们建安置房,并给我们支付超过过渡期的过渡费。
西安市新城区联志村全体上访村民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