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8年6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宋会春通过邮寄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1、确认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拒收宋会春举报信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向宋会春赔礼道歉;2、责令该局履行法定职责,即依法接受宋会春的举报信,并予以处置。
2018年5月13日,宋会春向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邮寄(挂号)举报信,主要内容为:“1、 依法查处被举报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占用土地并施工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2、恢复原状”。但该局拒收宋会春的举报信。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设立临时指挥部,用逼迁的手段与村民签订征迁安置协议,但四年来因未取得合法手续,安置房工程未能完工,侵害了村民合法权益。即使建成,也不能取得验收报告,不能保障村民居住安全,更不能交易。为此,宋会春向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举报中原区政府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占地并施工的违法行为。但该局竟然拒收宋会春的举报信。
宋会春认为,举报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是公民的权利,有权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但该局拒收宋会春的举报信,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即未履行法定职责,变相剥夺宋会春的举报权。
宋会春希望郑州市政府切莫官官相护,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保障村民的合法权利,促使该局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