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7月24日,本网获悉:民主维权人士姜野飞、董广平于2017年7月13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分别处以6年6个月和3年6个月有期徒刑。这一审判是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的。
2018年7月1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姜野飞、董广平颠覆国家政权、偷越国境一案一审宣判,认定姜野飞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人民币,下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董广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据郑州民主人士陈卫今天消息:“刚刚从董广平夫人处得到消息,随即询问了姜野飞的妹妹姜浩阳,她赶快又深夜询问官派律师,终于得知2015年10月被中共警察从泰国绑架回来、并引起联合国难民署强烈抗议、造成国际纠纷的异议人士姜野飞、董广平已于10天前被重庆中院一审宣判。尽管中新社报道了判决,尽管报道中显示为公开开庭和宣判,但目前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中新社网站、澳门濠江日报网站等均查询不到这则消息。可以说,这起案件是近年来少有的被秘密审判的见不得人的案件。”
附:姜野飞、董广平简历(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姜野飞(CPPC编号:00346)1968年3月10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八九民运的参与者,前社民党驻泰分部主席、中国民主党东南亚分部副主席、中国民主阵线驻泰分部主任、中国民联东南亚分部主席,被迫流亡者,民主异议人士,政治漫画爱好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1989年5月—7月,曾因追求民主自由,而积极参与过成都市学生和市民举行的反官僚反腐败游行示威,险遭中共当局抓捕;2007年7月,曾因欲在成都开展传递“人权圣火”活动而被警方知晓,其邮购对象均被拦截,次年4月因此被所在单位解职;2008年5月12日,曾因参与四川地震灾区救援活动,在接受多家海外媒体采访时将震区实况及豆腐渣工程害死大量学生的事实告诉记者,遂于5月20日被警方抓走,遭酷刑折磨后,因零口供而被释放;2008年8月2日—8月6日,再次被警方非法绑架,遭酷刑虐待后,因查无实证而被释放;2008年9月30日,曾因在接受外媒“希望之声”记者采访时将奥运期间当局对维权人士监控、骚扰、刑讯等事实告诉外界,而再遭当局严酷打压;2008年10月7日,其被迫逃离出境,自此流亡泰国;流亡期间,曾担任社民党在泰分部主席、中国民主党东南亚分部副主席和中国民主阵线在泰分部主任、中国民联东南亚分部主席等多个重要职务,并在每年六四期间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纪念抗议活动;2009年5月29日,曾因在中共大使馆前进行“六四”纪念抗议活动而被中共授意下的泰国当局移民监抓捕,并被判处3年监禁;2012年—2015年,曾数次参与营救、接待维权人士及其家属的行动,如维权律师高智晟的家属、维权人士颜博君和董广平等,而被中共当局定性为偷渡罪。
2015年,因在网上创作大量政治漫画(尤以创作多幅讽刺习近平的作品为特色),引起国际社会广泛热议,6月27日,又发布倡议书“七一,我给中共送花圈活动”,提出“年年给中共送花圈,直到中共政权灭亡“,并在7月1日组织和参加首次“七一,我给中共送花圈活动”,随遭致中共的仇视和打压;同年10月28日,在营救维权人士董广平等人时,被中国巨大利益收买下的泰国警方抓捕,关押于曼谷的移民监拘留所;尽管2015年4月其已被批准为联合国正式难民,且在2015年11月11日被加拿大政府接收,但11月12日依然被中国警方遣返回国,被以涉嫌“组织偷渡罪”秘密关押;2016年5月14日被重庆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正式逮捕,至今超期秘押已越720天,一直不判不放;据悉,审讯期间曾遭酷刑而致眼睛严重受伤,家属担心可能失明。
2018年7月1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姜野飞、董广平颠覆国家政权、偷越国境一案一审宣判,认定姜野飞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人民币,下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最初被羁押于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现已被转送至重庆市南岸区看守所。
2001年,曾因参与民主政治活动被当局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4年出狱后仍恪守民主理念,要求当局平反六四,走民主宪政之路;2014年2月2日,因其亲赴在赵紫阳故乡河南滑县举行的“六四公祭”活动,随于 2014年5月26日—27日被河南省洛阳市警方传唤、抄家,并被郑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2014年7月2日,又被郑州市警方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被关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2015年2月11日,被取保获释;2015年9月,因其一家逃往泰国避难,10月28日被泰国警方在其持有联合国难民署签发的“庇护申请者证明书”(实为保护信)的前提下又以涉嫌“偷渡罪”抓捕,并关押于泰国曼谷市沙吞移民监狱;后经各方民主人士努力和紧急呼吁,被联合国难民署获悉,于2015年11月6日答应启动紧急通道,但仍被中共警方遣送押解回国,同年11月14日被重庆市警方以涉嫌“偷越国境罪”刑拘;2016年6月,被重庆巿警方更换罪名,以涉缣“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2018年7月1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姜野飞、董广平颠覆国家政权、偷越国境一案一审宣判,认定董广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目前被羁押于重庆市第二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