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

侯树宇:给李昱函律师存钱小记



2018718日下午,沈阳第一看守所接待大厅,叫号,填单,递给接待窗口的警花。“你和她什么关系?”“亲属。”

警花叫来了一个男同事,拿起我的身份证:“请到隔壁房间配合我们询问。”

“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警官。”我回答道。

“你这钱存不了!”似乎为了强调,他他问道“你知不知道她犯了什么罪?”

“我不知道她犯了什么罪,她犯什么罪最终由法院判决,但即便是她有罪,存钱也不违反规定!隔壁造化监狱犯人都能存,为什么这里不能存!”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赶紧走!”对于我的辩解警官并不买账,“不走身份证给你扣了!”

“我是来存钱的,你有什么理由扣我的身份?”我还是想解释清楚并钱存,于是继续说道“你说不能存钱,拿出出相关规定或法律条文,否则这事儿你说了不算。”

似乎看我并不打算放弃,警官又带我到了接待窗口,我对警官说“我只是给亲属存点钱,来一次不容易,你通融一下。”

“下不为例啊,身份证!”终于同意了,“哎?她的钱72号已经存了!”

“那我就存8月的吧。”我赶忙答道。

“不行,她名下已经有2851元了,每人名下不能超过3000!

“那我就存100!

而我存钱的这个人,她叫李昱函,一个律师在709那天她曾为你我的权利奔走!为众人抱火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