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受害人之一罗红梅将于明日(7月7日)“光荣”出狱,系本系列案第一个被释放者(刑满一年三个月)。
罗红梅简介:她和本案另一受害人吴宏福是一对勤劳朴实的夫妇。2013年夫妇俩所承包的鱼塘被当地政府暴力侵占,导致幸福和美的家庭支离破碎,夫妻双双被逼上艰辛的维权上访之路。2013年11月罗红梅与福州其他十三维权人士在驻京美使馆外呼吁当局关注人权,被福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一个月后取保。吴宏福、罗红梅夫妻为家庭生计长期维权,不但没有讨到说法,还轮流受非法控制人身自由、拘留等不计其数。
本案回顾:2016年9月初杭州G20峰会期间,罗红梅、吴宏福夫妇及林炳兴、江智安、严兴声、贺清敏、熊凤莲、张秀屏、林依妹、蒋碧秀、林善忠、卓道明、廖俊、石立琴等十四维权人士被福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拘捕并被快速刑事拘留(2017年3月雷宗林被抓捕,本案前后共计十五人被抓捕)。其中罗红梅、吴宏福、江智安、张秀屏、熊凤莲、贺清敏、蒋碧秀、林善忠、卓道明等九人短暂取保候审后于2017年3月起陆续被收监。林依妹未到案,石立琴一直取保候审。
律师代理情况:隋牧青律师、林洪楠律师代理林炳兴,葛文秀律师代理石立琴,葛永喜律师前期代理廖俊,城准强律师和纪中久律师先后代理严兴声,王国芳律师代理吴宏福,黄沙律师代理罗红梅,黄志强律师代理江智安,李柏光律师和刘培福律师先后代理熊风莲,闻宇律师代理林依妺,林洪楠律师代理雷宗林。
2017年8月28日黄沙律师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罗红梅后,才得知福清法院在没有通知罗红梅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于2017年8月16日秘密开庭。黄律师称罗红梅当时精神状态很好,并坚持自己无罪,如果被判决有罪会坚持上诉。2018年3月22日十点,罗红梅在福清法院开庭宣判,获刑一年三个月。林炳兴等十一人案分别判处刑期一年六个月到二年三个月不等,其中廖俊判二缓三,石立琴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蒋碧秀另案处理判一年九个月,雷宗林另案处理,至今未宣判。
福州大抓捕案被网友评为“2016年度中国十大人权迫害案”之一,本案受迫害人数之多,范围之广,是一起赤裸裸的、典型的公权力迫害维权人士,肆意剥夺公民合法权利的打击报复案,日前二审法院福州中院电话通知代理律师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已涉嫌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程序。
我们呼吁福州当局切实保障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要与贵党“依法治国”的口号渐行渐远。
感谢公民社会、媒体对“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的持续关注和支持!
—福州庄磊 2018.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