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爆发毒疫苗之乱,各界舆论沸腾,刷爆网络。在此情况下,中央主管的宣传部门,不是急群众之所急,而是将其作为国家机密急于灭火,首先做的就是掩盖危机。不仅对所有媒体严加控制,禁止独立调查报道,而且严格管控和封杀网路信息及封闭帐号等措施,以最严厉的手段剥夺人们的知情权。由于无法得到确切信息,使得注射“问题疫苗”孩子的家长们更加不安如坐针毡,连忙翻查自己的孩子疫苗接种记录,以便弄清楚自己的孩子是否接种了假疫苗,因而一种莫名的恐惧在给孩子接种过假疫苗的家长这个极大人群中弥漫,更因为有关消息被封锁茫然不知所措而慌作一团。然而,就在孩子家长焦灼中左盼右盼渴望得到造成“问题疫苗”真相并紧急采取“亡羊补牢”措施时,竟然发生了两起颇为怪异的事令人匪夷所思。
其一、关于“权威声音论”
《环球时报》在人们最迫切需要信息公开之际,却煞有介事地地以“社评”的高规格,发表了《疫苗事件,纷乱信息中追踪权威声音》的奇文。那么该报到底让人们追踪什么样的“权威声音”呢?社评说:“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了“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的批示,这是政府针对事件最清晰、权威的表态,是国家对这一焦点问题的回答。”好家伙,如此寥寥几个字,就是《环球时报》所说的要人们追踪的“最清晰、权威的声音”了,真可谓一句比一万句子都厉害。我真不明白,李克强的批示就那么几句毫无信量的话,怎么就成了“最清晰、权威的声音”呢?这分明是拉大旗做虎皮,以此封住人们的嘴,有话逼着你往自己肚子里咽就是不让你说出来的“封口令”,不用出大兵,就以当局最信得过的媒体出面“维稳”,来达到稳定具有爆炸性局势的目的。如果被《环球时报》吹嘘和捧高的“李克强批示”真的管用的话,那比出动几个集团军还有效,这岂不是成了鬼使神差能将水极深,内幕极黑的“问题疫苗”化险为夷的“特异功能”了。
但是人们并没有忘记,而且非常可笑的是,早在三年前李克强针对“长生疫苗”事件,就曾做过上述的批示,此次又把它翻出来以最新批示的面目故伎重演,于是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成了今天全国亿万人民所追踪的 “权威声音”了。这表明,李克强在全国亿万人民对“问题疫苗”山呼海啸般的口诛笔伐中已经失色不能自己,不知道怎么才能突围,竟忙不择路地又拣起吃过的馍安度难关。我不晓得,还有什么人会相信他的承诺呢!
还要说的是,当局一方面高喊 “给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另一方面又对媒体严加管控,导致重大民族灾难的“问题疫苗”信息真空。这种自相矛盾的自我打脸的把戏,可以说一直是《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为维护当局权威的惯用伎俩。“问题疫苗”近日曝光后,该报又迫不急待地跳出来替被当局捂了10多年的丑闻再深度去捂,成了为其遮羞的一支别动队。不过,因为人们早已领教过该报这样的表演,此次不仅没能令危机转危为安,反而 把“李春强批示”原来就是他吃过的馍再嚼一遍而大出洋相。由于《环球时报》弄巧成拙,结果给要帮助的对象帮了一个倒忙自取其丑。但有一点,这不能全赖《环球时报》的“失误”,因为捂盖子始作俑者不属于它的发明专利,它只不过是“名师出高徒”中的一个学有所用的好弟子而已。但不论怎么说,《环球时报》演出的不愧是李克强面对“问题疫苗”危机没有什么章法可施显现的已经“黔驴技穷”的一出精彩活报剧。
其二、关于“不合格疫苗无害论”
《新京报》2018年7月23日刊出由颇具权威的部门发表的但很值得商榷的说法,一不小心会有把水搅混之嫌。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负责人说,两批次白百破疫苗“效价”(效价是指疫苗使人体产生特异性性免疫力的能力)不合格时说,疫苗效价不合格,很可能是疫苗效果部分失效或者完全失效,丧了免疫力,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我认为,按常理讲,效价不合格的疫苗,就是其产生的免疫力的效用不合格,因此无法达不到预期的免疫效益,起不到预防疾病的目的,这无疑是不合格的废品 。令人遗憾的是 ,却把“必然”影响免疫效果给说成为“可能”,这就走板了。这种偷换概念,最容易给人造成错觉,似乎问题并不严重,或者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无形中给“问题疫苗”松了绑。
不仅如此,更遗憾的是,广东省疾控中心在讲 “疫苗效价”与“安全性”时说,这是两个是不同的概念,“效价“不合格不等于接种后会对人体有害。此言一出令我惊讶。按其说法,既然“效价合格与否对孩子健康无害,那么给孩子打低“效价”的疫苗,对预防疾病还有什么无意义。然而,这样效价不合格的疫苗,在中国却大行其道地用在孩子身上不算问题也不去谴责,这种说法和做法简直是“离经叛道”。我在卫生部工作20年,头一回听说有这样极其离奇的的“新观念”。如果在学术会议上这样讲,百花争艳,无可厚非,但在媒体面对大庭广众那样讲就不合适了。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无疑等同于给制造“问题疫苗”的企业及其罪魁祸首暗送秋波,给注射不合格疫苗开了一扇门。
我这里必着重指出的是,既然因效价不合格导致“部分失效或者完全失效,丧了免疫力”了,又怎么能说对健康无害呢?这里所说的“无害”是什么概念?如果不“死人”就认为无害,那给孩子打“丧了免疫力”的疫苗还有什么预防疾病的意义呢,打了等于白打,等于让宝宝白挨一次罪。还要再明确的是,我认为,疫苗效价不合格就是对人体有害,因为没有预防作用无法有效预防疾病就是最大之害,这样的疫苗绝对不能用,用了就是卫生部门对祖国花朵的欺骗和摧残,是明目张胆地将他们向陷阱里推 。
鉴于“疫苗效价不合格不会有害健康的观念,在医药卫生界颇有市场,我在这里呼吁:尊重科学,尊重国际组织共同遵守的生产疫苗的法规,一丝不苟地照章办事,也就是“一锤定音,一定至尊”。不能打擦边球,不能像长春和武汉疫苗生产企业那样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的草菅人命。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园。要出重拳,把生产假冒伪劣疫苗的不良公司和企业的老底揭它个底朝上,揪出幕后黑手,从制度和体制上反思,并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刮骨疗毒”,彻底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悲剧的重演,才能从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 陈秉中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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