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荣在米粮镇做打扫卫生的工作。2018年8月7日早上6点多,她在打扫卫生的现场被镇派出所的两个警察戴上手铐,带到镇派出所,当天就被关进了邻县柞水县看守所,罪名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超出县域继续上访”。
由于刘顺荣有高血压等病,柞水县看守所认为不适于在看守所关押,在8月7日当天深夜,将刘顺荣送回家。
8月8日上午10点多,派出所的人员发短信把刘顺荣叫到派出所,不多时间,就有派出所的警察到刘顺荣家,问刘顺荣丈夫:家里买过农药没有?刘顺荣丈夫说“没有”。派出所人员说刘顺荣在派出所喝了药了,派出所把刘顺荣用警车送到镇医院了。刘顺荣的丈夫直接赶到镇医院,镇医院说必须送到县医院抢救,叫了个出租车,由一名医生陪护把刘顺荣往镇安县拉,半路上,刘顺荣就完全没有了生命体征,时年49岁。
十六年来,刘顺荣大多是在上访、诉讼、监禁、监视居住、限制自由中渡过旳。2017年10月8日,她在省城西安换乘西安开往北京的火车,开车前被镇安县米粮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四五个人在车厢里找到并带下车,直接拉回镇安县公安局刑警队审问,当晚就被关进柞水县看守所,罪名是寻衅滋事,关押了一个月。拘留期满后,镇安县公安局又对刘顺荣采取了取保候审,规定她活动不准超出镇安县的范围。
刘顺荣没有理会镇安县公安局的无理规定,毅然行使公民的权利上访、诉讼。陕西的大贪官、黑官魏民洲曾在商洛市担任要职,魏民洲的案子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最近,刘顺荣和商洛市的几位冤民专程到湖南郴州,举报魏民洲的罪行,后又到北京最高检察院举报魏民洲的罪行,被镇安县人员截持并押回镇安县。8月7日她被关进柞水县看守所,第二天又遭派出所传唤,都与她这次到湖南郴州和北京举报有直接关系。
刘顺荣为捍卫人的基本权利抗争至死。刘顺荣死后,她的家人强烈要求依法惩处迫害冤民的凶犯,赔偿人命损失!
愚夫
2018年8月9日
附 有关刘顺荣情况的文章
1、两条人命 十年上访路
我8岁丧父,自幼由母亲带着我和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弟弟生活。后我的哥哥和弟弟因故死亡,嫂子改嫁,我母亲就与我一起生活,互相照顾,相依为命。2002年5月,我母亲朱鸣凤到山阳县姬家河陈学根私自办的花炮厂做工。11月30日,我让儿子张继斌到花炮厂为我母亲送粮食及生活用品,张继斌在花炮厂找到外婆时,恰遇鞭炮厂厂长刘明超的母亲操作时引起火药爆炸,造成13人死亡,4个人受伤,我母亲和儿子同时遇难。
这个花炮厂是当地农民陈学根与山阳县公安局治安股股长郑传喜违法合办的。陈学根多次请郑传喜吃饭,给郑送钱物,并让郑入干股,使郑传喜在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允许花炮厂开业生产,并多次包庇花炮厂违法生产。
这样重大的惨案,这样严重的渎职行为,郑传喜只被山阳县法院于2003年1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6年,另一个涉案的杨地派出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王峰被判有期徒刑3年,原厂主陈学根根本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后承包的厂长刘明超逃匿,至今未抓捕归案,刘明超的妻子毛青云任厂里的会计,被判刑15年。
据说还对惨案负有重要管理责任的山阳县政府和黄龙乡政府的相关领导,以及县公安局长郭建民、政委黄援朝、副局长柳礼群分别给予了行政处分。
事故发生后,山阳县民政局只付给我两个遇难亲人共4000元安葬费,其它再未做任何赔偿安置。我从2003年开始为此案的善后处理多次到山阳县黄龙乡政府、山阳县政府、镇安县米粮镇政府、镇安县政府、商州市政府、陕西省政府及北京上访。
2003年冬,我到山阳县黄龙乡上访,被乡长朱先列饱打一顿赶走。
2003年12月31日,我到黄龙乡政府要求经济补偿,与乡政府文书朱先礼发生争执,被朱先礼拉扯倒地,在地上拉着走,造成脑震荡。
2004年5月我到镇安县米粮镇上访,被书记毛龙全毒打一顿,带上手铐,送派出所拘留15日,无任何法律手续。
2004年5月我到镇安县上访,谁知巧逢袁省长检查镇安矿难事件,我并不知情,也没见人,就被刑拘十日,期满补发刑拘证,无任何罪名,理由栏是空白,又因我患有严重疾病改变强制措施,对我发《监视居住通知书》,至今未撤销,仍起法律作用。
经过我不断上访,山阳县纪检委赔偿我误工、精神损失、医药费等费用共计2540元,并对粗暴对待我的朱先礼进行了纪律处分。民政、计生、米粮镇政府先后给我各种补助款共计6000余元,并多次给我良种、化肥、米、面、油、衣服等解决我的生产生活困难;我女儿张亚妮患湿疹,县卫生局对她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给予医治,并从2006年开始对我全家四口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米粮镇政府代交。对我女儿张娅妮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相关费用,从2005年9月1日开始按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予以照顾。2006年开始米粮镇政府把我家四口人列入农村低保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协调,2005年5月25日,镇安县政府和山阳县政府一次性救助我家2万元,并与我达成息诉罢访协议。
由于我的男孩在事故中丧生,我做了绝育手术,且因病不能再生育,我要求抱养一个孩子,息诉罢访协议中写明:“由本人决定,若愿意的话,民政给予办理抱养手续。”后我让我熟悉的人怀孕,待孩子生下后由我抱养。可在我按期办理手续时,米粮镇政府又强行让这名怀孕三个多月的妇女服药打了胎,为此我再次走上了上访之路。
从2006年开始,我继续到米粮镇政府、镇安县政府、商洛市委、市政府、陕西省政府上访,镇安县公安局说我采取非法方式上访,干扰各级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我先后行政扣留2次,2007年商洛市人民政府对我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这次对我劳教,是2006年6月6日决定的,2007年3月执行的,2008年9月份解除的。我出劳教所后即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判我超时效,这个判决是违法。因为我的起诉没超过2年的期限。
2008年9月8日我劳教期获满释后,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又于9月24日到北京中南海上访,9月27日被我县政府人员接回镇安。我向政府提出以下要求:(1)赔偿我母亲朱明凤和我儿子张继斌的死亡各项补偿共计24万元;(2)补偿因镇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我两次和政府批准劳动教养我一年零六个月给我造成的经济、精神等损害10万元。
政府答应给我补偿36万元,但实际只给了我18万元,他们又答应我请律师政府出钱,实际没给,我继续找政府,继续上访。
2011年5月24日,我按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持预约单到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反映问题,当时没有处理结果。我又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被镇安县公安局石新华和米粮镇派出所副所长刘峰哄骗说带我到医院看病,把我拉回陕西。回来后这些公安人员态度大变,石新华等人将中央给我批示的材料撕得粉碎。6月1日,我再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刘峰随后赶到省政府,对我说“你的问题好解决”,将我直接再次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劳动教养两年。商洛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我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中说我“多次无理取闹,拢乱社会秩序,屡教不改”。试问:你们若按党纪国法办,我爱那样做吗?!
我没有罪,在劳教所我继续抗争,管教人员对我实行多种非人虐待。
(1)2011年12月21日,管教人员说让我死去,于是我将钢针扎入我肚脐内,他们不给我拔出急救,而是故意给我做手术,折磨催残我的肉体和精神,加重了我的肝病和心脏病,且多次逼我的家人缴纳6000元的手术费。
(2)2012年2月18日,他们编造假象,说我要吃施工用具上的铁片,随后用胶纸封住我的嘴,捆住我的双手和周身,三四个管教殴打我,并将我单独关到一间监室内,长达两个月。这个监室没有取暖设备,被劳教的人员称这样的监室为“寒窑”。
(3)管教人员指使牢头将我折磨得吃不成东西,难友们给我东西吃,牢头不让接,谁给我食品他们就打谁,他们不允许我用我的购物卡买食品,将我的手背打肿。
(4)管教不让我与看望我的亲友见面,他们从我卡上下钱交电话费,还向我家人要电话费。
(5)每次我要求见劳教所的领导或看病时,他们都给我上铐。
我遭受的这些迫害,加重了我们家的灾难。我公婆因想孙子,为我担惊受怕心脏病加重而死亡;我女儿因悲痛急切地思念我,身心受到极大地摧残,原有的神经性皮肤病加重,昼夜奇痒,屡治不愈,又患上尿床症,连高中都未上成,失去了进一步受教育的机会。我丈夫这几年辛苦的打工钱全花在为女儿治病上了,我女儿今后前途如何解决?!镇政府人员经常到我家中查看,不准我外出上访,甚至将我家窗玻璃打碎,看我在家没有。
我找过华商报、法制报、中央和陕西的广播电台记者,反映我的这些遭遇,他们都不敢报。有一次在北京南站,我把上访材料刚交给境外的记者,公安人员就把我和外国记者拉开,对外国记者说,我们国内的事不要外国记者管,对我说给我找个解决问题的地方,叫我和外国记者分别上了两辆车,把我们拉走了。警察把我拉了几站远,叫我下车,让我走正常的上访渠道,不准再找外国记者。
陕西省商州市镇安县米粮镇月明村四组村民 刘顺荣
2013年3月17日
2、陕西镇安县农民刘顺荣向中央巡视组投诉冤情
我母亲和我儿子惨死12年了。为了追究嫌犯的法律责任,为了得到合理的赔偿,为了追究打压迫害我们一家的政府官员和执法人员,12年来,我到镇安县、商州市、陕西省、北京上访了不知有多少次。我常年被限制行动自由,遭监视看管,被关押拘留十多次,被劳教两次,累计时间3年6个月。仅在2013年,我到北京上访就有五次,最后一次我被镇安警察从北京押回来,《身份证》被扣押。一个多月后,米粮镇派出所警察打电话通知我去取《身份证》,谁知我12月31日被骗到到镇派出所,警察又把我押到了县看守所,我又被拘留了十天,原因是我到北京上访,“扰乱了社会秩序”。2008年,县政府答应给我们家补偿36万元,但6年了,还有18万赔偿金至今没有支付。
听说中央巡视组到了西安,8月5日我从镇安专程赶到西安,向巡视组的官员递交了我家冤情的文字材料。排队等待要见中央巡视组的人很多,几分钟的见面时间,根本不容我陈述案情。中央巡视组接待我的官员要我“等电话”,我只希望下大力气真格反腐的习总书记派来的人,能让我们一家等到冤案切实解决的一天。
陕西省商州市镇安县米粮镇月明村四组村民 刘顺荣
2014年8月6日
3、我等中央巡视组答复等来了这样的结果
10月14日下午2点多,我到镇安县医院看病,在县医院碰到了我们米粮镇政府的一个工作人员,相互打了招呼,说了几句话。不多会儿,县政府信访办一个姓吴的人到了医院找到我,问我“干啥来咧”?不由我分说,就叫我跟他走。我问:“有啥事嘛?为啥要跟你走?”姓吴的就使劲拉我,把我的上衣都拉掉了,把我拉到了医院的警务室对我询问。在姓吴的和警务室警察的问话中,我才知道,这天下午有上级领导到县医院检查工作,有姓屈的县长陪同,县信访办的人以为我事先得到这个消息,到县医院要找上级领导或屈县长反映问题。即便是我要向领导反映问题,也是我的权利,信访办姓吴的人员凭什么这样对待我?我大声质问,要求放我出去看病,姓吴的和警察不理会,不让我出警务室。一直把我关了四五十分钟,我估计是上级领导和屈县长一行人走了,才放了我,又有两个在我们米粮镇政府工作的女的跟踪我,不论我看病、在街上走、吃饭,我到哪儿,她们跟到哪儿。
为我们家的冤情,八九月份,我到西安向中央巡视组反映了两次,中央巡视组接待我的官员两次都要我“保持电话畅通,等候接听答复电话”,我照中央巡视组官员要求的做了,回家一直等待中央巡视组的答复,至今有一个月了,没有接到中央巡视组的答复电话,倒是等来了这样的结果。
陕西省商州市镇安县米粮镇月明村四组村民 刘顺荣
2014年10月15日
4、镇安县冤民刘顺荣向陕西省高院提起行政再审申诉
我名叫刘顺荣,是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米粮镇月明四组农民。2015年9月26日,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再审申诉,要求依法撤销:
1、商洛市劳教委商劳教字【2011】2号劳教决定书;
2、商州区法院【2013】商州区法行初字13号行政判决书;
3、商洛中院【2014】商中行终字4号行政判决书;
4、商洛中院【2015】商中行申字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我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是:
2002年10月30日,陕西山阳县发生特大爆炸案,造成13死4伤的惨烈恶果,惨死的人中就有我的生母朱鸣凤和我的亲儿子张继斌。惨案发生至今13年了,主犯刘明超一直负罪潜逃逍遥法外,参与、支持、包庇的官员和警察却只判刑6年和3年,政府只给每位死难者2000元的埋葬费。我不服这样的判决和处理,在多次求告无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被迫走上了这漫长无期的上访路。我在上访中被各级政府欺骗、推诿,并被谩骂、殴打、关押、劳教。
2004年我到米粮镇上访,被书记毛龙全毒打后戴上手铐,送看守所关押五日,无任何手续;
2004年我到镇安县上访,恰逢省长检查镇安矿难之时,我被刑拘十日,释放时才交给我《刑拘证>,继而又因我有病改为监视居住,时至今日监视居住仍在生效;
2006年我到黄龙乡上访,被乡长朱先列暴打后赶走;
2006年3月9日,我被商洛市劳教委决定劳教一年半;
2011年6月6日,我被商洛市劳教委决定劳教两年。
……
十多年来,我因上访共被拘留4次,共计45天;被劳教2次,共计三年半。
我是惨案遇难者家属,上访是因判决处理不公而依法维权,政府人员颠倒黑白,捏造事实,说我无理取闹,影响了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对我关押、劳教更是没有事实依据,是违法的,是对我的迫害,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对我及我的家人造成更加严重的伤害。
2008年,镇安县政府对我说给我们家赔偿36万元,但至今只支付了18.8万元。2014年8月,我到西安,向中央巡视组诉告了我们家的冤情,我反映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对于我的再审申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通知我10月13日开庭审理此案。我但愿陕西高院能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还我一个公道,还我一个公平、正义。也希望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关注。
刘顺荣
2015年10月9日
5、刘顺荣向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投诉遭推托
听说最高人民法院在西安设立了巡回法庭,2017年3月20日我从家专程赶到西安,向巡回法庭反映商洛市劳教委非法劳教我的问题。我向巡回法庭的接待人员递交了陕西省高院维持对我劳教决定的《决定书》,接待人员叫我提供对我的案子商州区法院一审、商洛市中院二审的《判决书》和证据,我没有带这两份《判决书》,接待人员叫我带来这两份《判决书》再给我登记。我认为这是巡回法庭在推托,因为根据陕西省高院维持对我劳教决定的《决定书》就能够说明问题,为什么还一定要提供一审、二审的《判决书》呢?
2014年11月我再次到北京上访,被警察送到久敬庄,米粮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人把我接回到月明村。过了一个月,我在前往米粮镇医院打吊针的路上,镇派出所所长和一个警察把我截住,叫我上了车,直接送到柞水县看守所,拘留了十天,罪名是“越级上访,到中南海上访”。我问警察:“我到北京上访,如有违法行为,应由北京警方拘留,为什么你们镇安县警方拘留我?”派出所所长说:“是镇副书记罗来成叫把你拘留的,我说没证据,罗来成说那捏个罪名嘛。”镇政府还取消了我的低保和每月700元的生活费。
我母亲和我儿子惨死15年了。县政府2008年答应给我们家补偿36万元,但9年了,还有18万赔偿金至今没有支付。县信访局副局长说这18万元以低保和生活费分批抵了,再上访就要判刑。
陕西省商州市镇安县米粮镇月明村四组村民 刘顺荣
2017年3月20日
6、陕西山阳“11.30”特大爆炸案死难者家属要求政府赔偿
2002年11月30日,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姬家河村农民私自办的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的惨剧。这个花炮厂是当地农民陈学根与山阳县公安局治安股股长郑传喜违法合办的,后陈学根又把这个厂转给了村民刘明超。事故发生后,刘明超畏罪潜逃,山阳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22日对郑传喜判处有期徒刑6年,另一个涉案的杨地派出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王峰判有期徒刑3年,刘明超的妻子、厂会计毛青云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厂主陈学根根本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山阳县法院对遇难者家属没有做出一分钱的赔偿判决。事故发生后,山阳县政府只给每个遇难者发了2200元的丧葬费,欺骗遇难者家属说将亲人安葬后给赔偿和安置,爆炸案发生的第三天,县、乡、村干部雇佣外村人员,强行将全部死者在同一天掩埋。县、镇干部还多次上门威胁,不允许死者家属向上级反应实际情况,殴打、关押上访的家属,阻止记者采访。
刘明超在爆炸案发生后逃匿,后到了杭州,娶妻生子,安然无事。刘明超有明显的面部特征,秃顶,左颧骨部有明显的疤痕,他能逃匿15年,不知山阳县和商洛市警方是怎样通缉追捕的?2017年9月,逃匿15年的花炮厂厂长刘明超回家为他父母上坟,村民举报后,9月7日他被警方抓获。我们得知这一消息后,到山阳县公安局打问情况,县公安局人员说他们只管办案子,赔偿的事情要找政府。
我们认为我们的亲人被炸死,政府应该予以赔偿,因为政府与此案有推脱不掉的主要责任:
无论是前任厂长陈学根还是后来接手的厂长刘明超,都没有开办花炮厂的任何手续,违法生产经营四五年,政府的审批、监管职能行使到哪里去了?
这个花炮厂有山阳县公安局治安股股长郑传喜违法吃干股合办,公安部门及乡村干部利用职权,吃黑受贿,从扶贫款和信贷款上给予大量支持,数额达十万余元,这是知法犯法,利用职权违法参与经营;
这个花炮厂在1997年开业投产和2001年迁址时,都举行了很隆重的庆典,请有大量乡村干部和三朋四友人士参加酒席,丝毫看不到国家法律、规章的约束。
这个事故发生至今已经15年了,我们遇难者家属没有一刻不在要为逝去的亲人有一个交代,一直没有停止过上访。现刘明超已归案,案件应该全部终结了。刘明超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政府有更大的责任,我们要求追究政府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政府必须依据有关赔偿标准的法规,给予我们家属合理的赔偿。
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11.30”爆炸案全体死难者家属
刘顺来 15392634502 刘明朝 13572224296
刘顺军 0914-8732802 刘顺力 18700570598
朱开学 15191697925 周伟 18700857018
刘 波 13572224269 刘顺俊 18891866345
刘顺荣 13689149095 刘明喜 刘明林 韦国孝 韦永铭
2017年9月21日
7、刘顺荣19大前要到北京上访被拘留30天
2002年11月30日,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姬家河村农民私自办的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的惨剧。事故发生后,山阳县政府只给每个遇难者发了2200元的丧葬费,欺骗遇难者家属说将死难的亲人安葬后给赔偿和安置,爆炸案发生的第三天,县、乡、村干部雇佣外村人员,强行将全部死者在同一天掩埋。县、镇干部还多次上门威胁,不允许死者家属向上级反应实际情况,殴打、关押上访的家属,阻止记者采访。
花炮厂厂长刘明超在爆炸案发生后逃匿,后到了杭州,娶妻生子,安然无事。2017年9月,逃匿15年的刘明超回家为他父母上坟,村民举报后,9月7日他被警方抓获。15年来,我们死难者家属一直要求捉拿惨案责任人刘明超,政府给予死难者家属赔偿。但直到2017年10月初,商洛市政府信访办官员给我们的答复仍然是:此案已经结案,拒绝给我们死难者家属赔偿。为此,我再次到北京上访。
2017年10月8日,我到了省城西安,换乘开往北京的火车。开车前,镇安县米粮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四五个人在车厢里找到了我,把我带下车,直接拉回镇安县公安局刑警队审问我,当晚就决定对我拘留一个月,罪名是寻衅滋事,把我押到柞水县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到了2017年11月7日拘留期满,镇安县公安局又对我采取了取保候审,规定我活动不准超出镇安县的范围,才放了我。
我不明白我上访有什么过错什么罪,要拘留我?要我取保候审?审我的什么?我们的亲人遭遇的惨案是在中共16大举行不久发生的,现在19大已经开过了,我们的正当要求仍然被政府拒绝,我们的正当上访仍然遭打压,我们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保障?
陕西省商州市镇安县米粮镇月明村四组村民 刘顺荣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