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仅仅从题目上“郭少坤的维权之路”字样来看,郭少坤的维权之路并不算长,也仅仅就是在1997年之后才开始。
其实,原名叫“郭绍坤”的郭少坤早在1981年就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尽管那个年代不叫维权,而叫上访。
1981年12月,时为黑龙江省铁力县干警的郭绍坤在伊春市公安局在带岭区主办的警察训练班学习。10日中午,郭少坤按照规定时间去食堂就餐。去后,发现一群与警察训练班同食堂就餐的省林业培训班学生(大部分是干部子弟)正在寻衅滋事,并对前来劝导的警察训练班领导(伊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张武等人)进行殴打谩骂,郭少坤见状即前去制止,不料,这帮干部子弟不但不理,反而拿起板凳对张武等人袭击,当郭少坤发现其中一个歹徒用板凳砸向张武时,即挺身挡住,这时,另一名歹徒又用一条板凳砸向郭绍坤,郭绍坤躲闪不及,被歹徒击中左面部,顿时,鲜血如注,左眼球脱出,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被送到当地医院后,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抢救治疗,郭绍坤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由于伤势严重,又连夜被送往哈尔滨第四医院进行治疗。在第四医院眼科,教授发现当地医院手术不成功,又重新拆线进行缝合,结果,一个眼睛部位被缝合了38针。连做手术的教授都愤怒地感叹道:“这么漂亮的小伙子被打成这样,犯罪分子该枪毙!”
几经检查,医院最后诊断为“严重脑震荡,左面部框粉碎性骨折,眼框骨折,眼球后退,左面部神经麻痹,视力减退,飞蚊症。建议休息治疗。”
从哈尔滨出院后,由于眼睛视力仍然锐减,左面部疼痛不止,公安局批准到上海市进行检查治疗。到上海历经三年,先后到第九人民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等地诊,并做了四次手术,最终留下了终身毁容、双眼视神经萎缩(后被评定为六级伤残)的严重后遗症。
可就这样一起严重的袭警及伤害案件,在黑龙江省委和伊春市委有关领导的指示下,竟然是不了了之。郭绍坤为之而非常愤怒,在看病期间多次到黑龙江省公安厅和伊春市公安局公安局询问案情,就连伊春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也无法解释,只有对郭绍坤说:因为歹徒里面有干部子弟,上级不让追查,你只有向上级反映。
1982年秋天,郭绍坤在上海治疗期间结识了当时任国家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社长于浩成先生,郭少坤向于浩成汇报了自己因为见义勇为被严重伤害的情况,要求于浩成向公安部领导反映并查处此案,于浩成先生即拍案而起,答应帮忙处理。
在于浩成先生的热情帮助下,材料被送到当时公安部办公厅,副部长俞雷、王文同先后做了批示,俞雷的批示是:建议查处,召开公开大会依法处理打人凶手,支持敢于管事的干警。刘复之部长进行了圈阅。
然而,地方势力的可怕就在此处:为了他们的利益,不管是谁批示,不论合法与否,我行我素。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打人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伊春市公安局只是对郭绍坤在精神上进行安抚,报立三等功。
为了法律的神圣,为了个人尊严,郭绍坤并没有因此停止上访,仍然到北京公安部信访处走访,信访处的接待人也无可奈何。只是告诉他,部领导很重视,已批示下面处理,让他到省公安厅去找,去了公安厅又是被打发回去,在拖伤带病和含冤忍辱中,使其筋疲力尽而无奈。在1983年一个炎热的夏天,郭绍坤曾经带枪上访,在又一次的失望后,在北京景山坐叹:“拔枪一指再无恨,荣辱留待后人评”。然而,在想到一双幼小可爱的儿女时,上帝阻止了他。
经过三年多的治疗和上访,郭绍坤留下了身体上的终身残疾和屈辱,作为一个警察忠于职守受到重大伤害而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原本一张英俊的脸上伤痕累累,一双明亮的眼睛视力锐减,为了遮住伤痕而不得不戴上了墨镜。虽然使他很难理解这样的现实。但他仍然带者伤病坚持工作,并在追捕“三张”特大案件中战斗在第一线,受到公安机关的好评。
由于黑龙江天气寒冷,郭绍坤的伤口一到冬天就疼痛难忍,便通过组织协商,于1986年调回了家乡——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工作。
为了遗忘在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工作期间发生的那些令人痛心伤感的往事,平抚受伤的心灵,郭绍坤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郭少坤,希望自己重弘少年之志,继续努力报效国家。
到徐州市公安局报道后,郭少坤要求到最艰苦危险的第一线——刑警队工作,被分配到徐州市云龙分局刑警队后,郭少坤克服伤病带来的痛苦,兢兢业业,先后参与破获各类特大、重大案件多起,被上级嘉奖多次。但是,毕竟作为一个经历过六次手术并留下严重后遗症的病人,很难承受住刑警队那没有黑天白夜的工作,于1989年被安排到内保工作。
也就是在这一年,在中国发生了举世震惊的学生运动,也就是从这一年,彻底改变了郭少坤的政治命运。
1989年5月中旬后,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学生运动中,徐州地区也未能例外,满街都是游行的大学生和支持的市民。5月17日 ,奉命执行维护社会秩序的郭少坤请假带10岁的儿子去医院看病,在回来的路上,看到街上的群众纷纷对游行的大学生进行捐款,儿子吵嚷着也要去捐款,郭少坤便将身上仅剩下的6角钱交给儿子去捐款,由于儿子身材矮小挤不上去,郭少坤便接过来把钱投向学生们的捐款箱,赢得大学生们的热烈掌声,并向郭少坤争相握手。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公安的录像记录下来,在所谓的“总结平暴动乱”中,当局发现一名警察身着警服在大街上向大学生捐款,经查是郭少坤后,便在各级会议上通报郭少坤“是一个严重丧失政治立场”的人,并且强调:这样的警察决不能被重用。并在1997年对其的辞退理由中称这一行为是“公开支持动乱”。
次日,郭少坤又为当局对处理绝食的学生们所表现出来的残酷和冷漠所愤怒,便直接通过于浩成先生向北京红十字会捐款50元人民币,并在电报中声明:请转北京红十字会,聊表人道主义之情。此举也被当局查出,并被公开批评处理。
1991年由于病变,郭少坤发现双眼视力急剧下降,便到上海等医院检查,发现双眼“视神经萎缩”,原来的好眼睛也发生视力减退,受伤眼睛视力仅为0、1,便申请办理伤残证明。由于徐州市民政部门要求回原受伤地——黑龙江省——办理,郭少坤便向国家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书面申诉,以路途遥远不便为由要求在当地办理,在民族部领导的关注及批示下,徐州市民政部门根据郭少坤的病情,经报批后,被评定为二等乙级(后为六级)伤残人民警察。
为了对郭少坤在八九年六四中的表现进行惩罚,所在云龙公安分局决定将其下放到派出所工作。但是,已被刚刚评定为六级伤残的郭少坤决不可能承受派出所的工作,便提出抗议。经过反复协商,最后将郭少坤调到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信访部门工作。
在信访部门工作期间,郭少坤非常同情上访者,做到有案必接必报,有难必帮,赢得了受访群众普遍的尊重,期间,曾收到群众表扬信和锦旗数十件,上级嘉奖多次。值得一提的是:1993年冬天的一个下午,郭少坤路遇徐州市市城管局的三名身着制服的管理人员正在殴打一位卖水果的老人,郭少坤见状即冲上前去制止,三名城管人员见郭少坤身着便装,一起向他打来,郭少坤凭借自己学过的武功,没有受到伤害,后来在路过现场的民警和围观群众帮助下,将这三名城管人员以及被打伤的老人(后经取证。该老人是安徽肖县人,叫周玉龙)带到所在的鼓楼公安分局。
在公安局办公室,郭少坤接受了赶来的徐州市电视台记者采访,被打的老人也向记者哭诉了被打经过,跟来围观的群众也纷纷向记者证实老人被打经过,此时,分局的警察及领导却表现得异常冷漠。郭少坤深知,如果是抓了一个作为普通百姓的凶手,警察及领导会感兴趣的,因为被抓凶手是城管人员,他们才表现出官官相护而无动于衷的样子,甚至在后来听到有警察说“这是多管闲事。”。郭少坤并未为此所动,在接受采访后,他打电话给所辖区(夹河)派出所,要求他们把三名城管人员和被打老人带去依法审理。
完全没有想到的是,事过几日后,那位被打的老人周玉龙又来到郭少坤的信访办公室,一进门便扑通一下向郭少坤跪下,哭着说:“我的眼睛被打瞎了,可是派出所不管不问,当天就把城管人员放了,我看病也没有钱,请求你给我做主。”郭少坤把他扶起来安慰他说:“我一定要为你讨回公道。”接着,他打电话给派出所询问其情,派出所负责人告诉他说:是市局胡广松局长亲自安排这样处理的。郭少坤又把电话打到电视台,问他们为什么不公开采访内容记者告诉他说,市委薛秘书长不让播放,这样会影响城管人员形象,不利于开展城管工作。郭少坤听后勃然大怒,对被打老人说:“你跟我到市公安局找局长去。”老人便跟着他来到徐州市公安局,找到胡光松局长后,郭少坤直面问道:“你为什么不让派出所依法查处此案?”胡局长支支吾吾说不出什么来,只是说“市委说注意和城管关系”。郭少坤说:“你们就知道讲关系,我只讲法律,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这时,其他警察把郭少坤劝开,胡说:“等研究研究再说,你先回去吧。”无奈,郭少坤带着老人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回到办公室后,郭少坤告诉老人先到医院做个鉴定,然后打电话给法院的法医,请求他们根据伤害情况做法医鉴定。
过了几天,被打老人又来到郭少坤的办公室,拿出法医鉴定书,上面写道“视网膜脱落,视力减退。”郭少坤清楚的知道,根据刑法,打人者已构成了伤害罪。但同时也清楚,让公安局依法提起公诉是不可能的了。便帮助老人找了一位律师为其代理自诉,就这样,几经折腾,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不得不给予立案。在办理过程中,法院和城管有关工作人员还宴请郭少坤,让他转告被害人不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只给以经济赔偿就算了。在转告老人后,老人考虑以后还得在徐州卖水果,怕城管再报复他,便表示同意,最后法院判决城管三名工作人员免于刑事处罚,民事赔偿人民币七千元。
就这样,由城管人员制造的一起严重的刑事伤害案件,在公安局不作为的情况下,郭少坤顶住了压力,最终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了相应的解决。
被害人周玉龙有个叔伯弟弟叫周玉凤,是安徽省睢溪县副县长,在得知其弟的全部情况后,打电话向郭少坤表示感谢,并要求来徐州看望,被郭拒绝。被打老人在感激之余,为郭少坤制了一面锦旗,上书“舍身救人,精神可贵”!尽管是词不达意,也凸显了老百姓的拳拳之情。这面锦旗和其他锦旗一直挂在办公室,直到被辞退拿回家,至今还在保存。
此案发生后,驻地周围老百姓纷纷赞誉郭少坤,有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现代包公。”
郭少坤在后来回忆这段往事时,不无感慨的说:“为什么在社会上会屡屡发生城管侵犯人权的案件,从这起官官相护和民告官难的案件中不难看出,多大的权力就必然造成多大的腐败!”
由于郭少坤工作认真负责,老百姓有困难便找他,可在同行和上级领导眼里,便成了嫉妒和排斥对象,认为是麻烦的制造者,在1994年底将其调到了鼓楼分局内保股工作。
在调离工作之前,郭少坤在1994年5月16日晚上值班期间,被该分局预审股的几名警察叫去帮忙,任务是抓捕被舆论称为“建国以来徐州市最大的黑社会团伙”头子王永平。当晚郭少坤身着警服,其他四名警察都是便装,他们开者一辆面包车来到一家酒店门口,等待犯罪分子的出现,约八点多钟,饭店里走出来一伙人,面包车里的警察有认识王永平的,便一起下车迎上前去,郭少坤因着警服怕引起对方注意,坐在在车上观察。这时,他发现四名警察正在和一群彪形大汉搏斗,周围又上来几个人上前围攻警察,眼看形势危机,郭少坤讯迅速跳下车大喊一声“王永平”,只见一个强壮的年轻人一愣,郭立即抢过一名叫李彭城民警的手铐,一把将王永平铐住,又立即将手铐的另一只铐在自己手上,并大喊一声“上车”,将王永平推到车上,命令司机立即开车。这一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令现场围观者惊讶不已,在返回分局后,发现现场还有一名警察被丢下。
回到分局后,因为犯罪嫌疑人的挣扎,郭少坤戴手铐的左手被勒出了鲜血。当时一名参战的警察说:“如果没有老郭去,恐怕就很难把王永平抓捕。”
这次行动被徐州警方称为是“破获了建国以来最大的黑社会案件”,参战和后来办案的警察纷纷立功受奖,而亲手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郭少坤竟然被冷落到一旁,连个口头表扬也没有。甚至,在徐州官方报纸的报道中,一名叫石晓虹的作者张冠李戴,在所作的《重锤猛砸恶势力》的报道中,把整个抓捕行动完全进行了与事实不符的报道,而且只字未提亲手抓获犯罪分子的郭少坤名字。(这张报纸现被郭收藏)。
没有立功,没有表彰,媒体对其也只字不提,郭少坤并未被其所动,他仍然认真负责的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
几分钟后,那辆残疾车辆被逼在村庄的一条死胡同,他们已无法掉头逃跑,只有把车辆停在那里。郭少坤再次忍剧痛下车,用手抢逼着车上的二名青年人下车,果然,那二名青年没有一个残疾人,郭少坤问他们:“你们的残疾车是谁的?”他们说“是借用的。”又问他们“为什么不接受审查?”他们说:“因为害怕警车才跑的。”郭少坤叫联防队员把他们带上警车,告诉他们到公安局接受审查。此时,已是次日凌晨一点钟。
在返回公安局的路上,正路过医院,三名联防队员看到郭少坤疼痛难忍,便劝他赶紧下车去接受检查治疗。郭嘱咐他们一定要把嫌疑人带到公安局,便在医院下车到急诊室接受检查。由于当夜没有骨科医生值班,只有等到次日才能接受检查治疗,当夜,郭少坤忍着剧痛躺在病房走廊的加床上。
次日,郭少坤被送到骨科检查,经查被诊断为:“右腿足部骨折,右双踝粉碎性骨折。”并立即进行了手术。由于郭少坤家里没有找专家送红包请其亲自手术,公安局也没有人具体关心过问,在被几个实习医生手术后,留下了终身不愈的后遗症(创伤性关节炎),至今,右腿肌肉萎缩,脚踝不能弯曲,疼痛不止,并一直在医嘱的“对症治疗”期间。
住院半月后,郭少坤回家休息。后来听看望他的警察说,那天夜里被抓获的二个青年,其中一个是劳改释放犯,但没有审查出来他们当晚有什么犯罪活动。
对郭少坤的这种敬业和忠于职守精神,所在单位并没有给以任何褒奖,倒是在社会上广泛留传下来,他经常参加游泳的冬泳协会里各界群众主动联名制了一副字,上写道:“兴国安民,功垂千秋!”(这副字现挂在家中)
在休息了半年后,郭少坤带着没有全员的身体坚持到单位上班。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在1997年3月12日下午,郭少坤被所在单位通知到政工股谈话,在那里,向他宣布并递交了《辞退书》。
《辞退书》由徐州市公安局签发,内容是:“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职辞退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款,经研究决定,你自即日起被辞退。”
对这一严重公然的违法辞退决定,郭少坤绝对不会接受。他根据当时的《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一款“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款“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不得被辞退”之规定,到市公安局找到时任局长的胡光松和政治处负责人朱爱华,他们均以“分局没有上报你有伤残”为由推辞。于是,郭少坤便为之开始了漫长的申诉道路。
在所到的市、省、国家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申诉时,接待人员都认为辞退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但都没有给他任何明确说法,包括给各级领导人的申诉,也没有得到任何依法批示处理。
1997年10月份,郭少坤答应原单位同事调查自己在工作期间掌握的嫖娼嫌疑人线索,后被嫖娼嫌疑人陷害,朱庄派出所报案说郭向他敲诈了五百元人民币和香烟二条,派出所和鼓楼分局纪委便对郭少坤进行了超时审查,审查结果并无事实,只有将其放回。但他们对郭进行了抄家,所查抄的物品均和案件无关,物品包括私人日记6本,朋友照片数张,《刘晓波其人其事》、《河殇》、《首脑论》等书籍6本,没有给家属清单,时隔16年,至今未主动退还。
1998年,郭少坤为了谋生到上海市一边打工一边看病,期间结识了上海市民运人士张汝隽、胡可师等人。6月14号,上海市公安局在所在工作单位找到郭少坤,强行带到宾馆进行审查。次日,徐州市公安局国保处到上海,将其劝回徐州,并把他安排到市局下属的保安公司工作。
由于不能胜任在保安公司的工作,郭少坤在家休息。1999年元月6日被市局通知准备接受病退。
1999年元月25日,郭少坤因为向国际媒体证实了家乡(江苏省丰县范楼乡果园村)农民因为上访维权被抓捕的事实而得罪当局,被徐州市公安局朱庄派出所传唤。理由是:上级指示重新办理早在1997年已经查处完毕的案件。以“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嫌疑”将其刑事拘留。1999年3月4日 ,徐州市鼓楼区法院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犯罪”罪名将郭少坤判刑二年。
2001年10月,因为郭少坤继续为自己和农民维权,被徐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嫌疑”刑事拘留,因为所谓的犯罪证据不足,被取保后审一年。
2001年出狱后,郭少坤先后到江苏省公安厅、纪委,北京国家公安部、中央纪委、最高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上访五十多次,给国家领导人发表公开信数十封,发表申诉文章及各类维权文章500多篇。
至今,郭少坤在为自己维权中,也在为中国的民主法治而呐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