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编辑)
五、候选人的产生和确定
21.如何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选名额?
答: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22.村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提名不足怎么办?
答:在法定的时间未按相关法律规定提足候选人,或候选人要求退出,造成提名不足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补充提名,补充提名不受提名时效限制。
23.选举前正式候选人是否可以申请退出?
答: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召开预选大会公告公布之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的一日(24小时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村民委员会在讨论候选人提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申请时,原则上应尊重候选人意愿,同意其放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的,应当在原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中按预选时的得票数多少顺序依次递补,并公告。
24.如何拓宽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来源渠道?
答:注重从思想政治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现任村干部、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退役军人、乡村医生教师、返乡创业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中推荐村民委员会提名人选。
25.如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答:(1)政策上支持。坚持早研究、早谋划,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部署前,统筹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按出生地、成长地安排工作岗位进入村级班子锻炼。(2)选举上引导。根据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年度考核结果,引导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参选村两委班子,特别优秀的鼓励竞选村党支部书记。(3)程序上规范。统一组织大学生村官公开亮相,参与竞职,进组入户,亲民造势。在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选举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依规把群众公认、组织满意的大学生村官选入村两委班子。
六、竞选
26.竞选应何时举行?
答:竞选人的竞选时间,一般从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选举日前结束。选举日必须停止对竞选人的介绍。
27.竞选方式有哪些?
答:竞选可以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组织介绍,即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设置介绍栏和书信的形式,向选民介绍竞选人基本情况;有条件的村,还可将竞选人近照和基本情况同时介绍给村民,让选民更易鉴别;还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竞选人发表治村方案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自我介绍,即由竞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上介绍自己的情况。
28.村民选举委员会能否限定竞选人演说内容?
答:竞选人在竞选演说时要坚持原则性,演说内容不能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能作出不切合实际的承诺,不准人身攻击,不准煽动扰乱会场。竞选人草拟的演说提纲,应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但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时,只能对其原则性问题提出意见,不能限定竞选人演说的内容。
七、投票选举
29.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村民委员会选举方式有两种:(1)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投票,始得当选。(2)不确定候选人的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被选人得票数未过半数的,可按规定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的作为正式候选人,组织另行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未过半数参加投票,可视为规范提名,按照各职位应选名额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
30.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方式有几种?
答:投票方式主要有三种:(1)召开选举大会。村民居住集中且人口不多的村,可把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到一起投票。(2)设立中心选举会场,辅之以分会场。绝大多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在中心选举会场投票,少数居住不便的村民在分会场投票。(3)设立投票站。即不再召开选举大会,村民在投票站开放时间内自由投票,这是选举采取的最主要的投票方式。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也可设立投票分站。每个投票分站一般以接收300人左右的选民投票为宜。上述三种方式都可以辅助以流动票箱。
31.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是否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答: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二日前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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