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裴莉因维权被包河区人民法院判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因挂户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591号集体户,现住安徽省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区火车站浙江商贸城E栋444号,现在瑶海区长淮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矫正期自2018年8月17日起至2020年8月16日,
一,个人情况,现在己退休,工作单位,合肥华德电力变压器厂,养老金待遇,贰仟叁佰元(2300元),我的遭遇困难是2006年11月3日家里没人房屋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偷强拆了,(有当时的新安晚报刊登的照片和文章)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纠纷至今,近期参加了瑶海区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暨入矫正教育(2018年9月19日),还参加了长淮司法所法律讲堂电视教育,许焱所长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律知识课(9月27日)。
二,家庭情况,本人居住在瑶海区站前路浙江商贸城E栋444号,单身居住。
三,思想动态,自2006年我家别墅被包河区人民政府偷强拆后,(有2006年11月3日新安晚报刊登的照片和文章)我相信人民政府,相信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没有想到人民法院不为人民将所有的文件证据当成废纸枉法裁判,政府出尔反尔,造成我无家可归,在我万般无奈之下逐级维权讨说法。
我是一位上世纪九十年代从国企下岗投身商海的原国企职工,我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我投身商海挣钱后受原郊区政府招商引资到现合肥市包河区常青镇淝南社居委购地建别墅,于2000年9月6日与村委会签订格式合同买土地建别墅,(合同号N0,036135)按村委会的要求和政府规划图纸和原郊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9691369)建别墅装修后入住。
2006年11月3日包河区人民政府以违法建设为由乘家里没人偷强拆了我家别墅楼,之后我要求包河区人民政府按程序给我一个违法建设认定书,多年来包河区政府就是不给!造成我走上维权艰难险阻道路。因为我相信法律而选择诉讼,因司法不公而坚持维权,最后落到判缓刑下场。
这使我原本因十八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来的信心一落千仗。我明白了,中央决策要落实,中国几千年封建专制文化传统及利益集团是最大阻力。对此,我认识不足,我不明白社会进步不是一蹴而就的,依法治国的决策必然遭受阻碍,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内容必然遭到暗中抵制。
2016年4月4日清明节我赴陕西省富平县习仲勋陵园敬献花篮,没有想到当天就被以扰乱国家机关秩序罪刑拘,我的罪名不知从何而来习仲勋陵园何时变成了国家机关?我敬献花篮变成了扰乱国家机关秩序。后改为寻衅滋事罪判缓刑。
此缓刑教育了我,只有国家进步完善法律实现法治才能真正保障公民权利,因此我真心期盼国家进步。
四,集中教育,本人9月19日参加了瑶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安排的心里矫正课,可惜老师所讲的内容没有寻衅滋事罪这一课!本月9月27日在社居委的安排下参加了电视法律讲堂教育,许焱所长也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律知识课。
五、自我学习,本月自我学习时长共计6小时,学习内容9月20日阅读《宪法》3小时,学习了第一章总纲部分自第一条到三十二条。9月25日我学习《刑法》3个小时,学习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九十一条,九十三条,通过自我学习使我明白我根本没有罪。我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要求证人到庭作证,中院没有开庭。
习主席一再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作为一个平民百姓多么想能享受到习主席推动实施的法治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