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你们好!
我们是分布在中国各地的公民,是辽宁泛亚金属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的受害者。四年前我们遭遇了一场金融诈骗,经过四年,现在罪犯已得应有的惩罚,把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也都全额退赃到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但是,这笔钱我们却迟迟拿不到手里。
我们万般无奈啊,不得已举报辽宁省沈阳市法院审判长韩宇川徇私枉法,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审判长金军,审判员宁妍违法利用职权重罪轻判!!
辽宁泛亚金属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2017)辽01刑终8号),经过漫长的4年时间于在2017年12月8日终审宣判,此案裁定返还我们200多投资人的金额2000多万元。
第一,举报辽宁省沈阳市法院审判长韩宇川徇私枉法擅自为罪犯减刑7年,理由如下:
沈阳市法院审判长韩宇川说审判期间主犯给200多投资人补退了900万,以此为其减刑七年,请问审判长韩宇川,主犯家属把这900多万退给谁了?为罪犯减刑7年的依据是什么?
第二,举报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审判长金军,审判员宁妍利用职权重罪轻判,理由如下:
1.通过公安检察院细致的侦查工作,罪犯构成诈骗罪的证据确凿,皇姑区法院为其改判非吸罪理由不充分!
2.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作为此案一审法院,也是退款执行法院,迟迟不将案件移交执行庭导致此案长期不能进入退款程序!
3.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审判员宁妍说不给我们退钱的原因,是没有主犯家属退赔900万的明细。
那么请问宁妍:
一,贵院为何不行使正常的司法程序及时的去终审法院沟通寻求数据??既然贵院不主动采取办法获得这个数据,为何对我们200多人提供的由银行盖章的银行流水不予采纳?!
二,既然给我们返款需要二审提供900万退款明细,作为一审法院为何不主动联系二审法院,索要为返款需要的明细?
沈阳市皇姑区和沈阳市两级法院就这样互踢皮球推诿。每次我们询问审判员宁妍,得到的答复就一个意思:领导忙!有空再邀请领导研究!
本案四个罪犯,已经出狱三个,再过几个月,主犯也就刑满释放了,我们却根本不知道,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能回来!根本不知道,他们的研究啥时候是个头!他们十足的官僚作风!把我们老百姓置于危难之中!
我们在国内举报无门啊!望贵媒体对他们二院的不法行为予以曝光, 还国家赋予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投诉人:刘辛等176人 (详细名单见后)
2018年9月4日
刘法良 张绍平 杨宁秀 邬梦如 王伟 黄姬 汪明星 陈欣 周广会 李超君 张晓红 吕连兵 申健 李育山 尚逢顺 侯桂芬 侯立华 魏军民 马忠伟 周毅 曲训刚 王勃 张丽 徐萍原 陆芳芳 白雪 张洁 杨红东 徐真学 黄红英 吴中静 王春红 陈旭红 马雪萍 方杰 黄春玉 张宝柱 文忠莉 郭阳 杨继红 吴玉霞 刘媛 刘小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