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7年11月17日、2018年8月16日之后,昨天上午会理法院第3次限制我与黎雄兵律师携带公文包、电脑出庭辩护。并且这次有专人(便衣男性)对我俩全程摄像,即使我们提出抗议,也不停止。法院如临大敌一般,在入门安检处安排了多达12名法警,不包括摄像男。这些法警中居然出现了打我的那个年轻男法警!这个人已涉嫌故意杀人,我一直在不停地控告他,他却毫发无损,逍遥法外!
鉴于法院同样的违法侵权已连续3次,我们这次直接向会理县监察委控告院长杨鲁坡,和主管刑庭的副院长罗文。
监察委信访主任徐建荣百般推诿,拒收控告信,要把我们推给政法委。我们又找他的主管领导王树华委员,以及监察委二把手杨成伟副主任,他们才勉强收下控告信,答应调查并回复我们。
可以连续3次进行同样的违法,权力的傲慢,由此可见一斑!
法院人员的违法甚至犯罪,一再得不到立案、查处,官官相护,由此可见一斑!
“依法治国”、“监督制约”、“公平正义”之虚伪,由此也可见一斑!!
附:《控告书》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