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

广州张广红(网名“拈花时评”)因言获罪获刑1年6个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113日,本网获悉:2018112日,广州张广红(网名“拈花时评”)因言获罪获刑16个月。张广红不服,决定上诉。

张广红,网名“拈花时评”,知名网友,多年来发帖批评时政,屡次因言获罪,曾两遭行政拘留,时常被骚扰、喝茶。数年前因转发狼牙山“五壮士”真相贴被行拘,愤而起诉广州越秀警方。

20171012日,适逢十九大维稳期间被刑拘,1116日以侮辱罪被批准逮捕。根据张广红案情很简单,很荒唐,有点难以置信。张广红曾被提审两次,因对讯问的相关内容无法确认,故均未在讯问笔录签字。被捕缘起于越秀警方指其曾在whatsapp群转发一贴,有侮辱习近平主席的内容,张不记得转发过该帖,且该帖似乎只有“穷兵黩武”这样的批评性言论,并无侮辱性言词。12月下旬,张广红已收到通知,其案日前已移送越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广红涉嫌侮辱罪案,于201842日下午两点左右在广州越秀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有网友到庭旁听庭审。2018725日是此案第二次开庭审理。第一次开庭时起诉张广红的罪名是“诽谤罪”。而第二次审理时,公诉人又表示依据的事实没有变化,却认为适用法律应该是“寻衅滋事罪”。

公诉方认为,张广红于2017年在微信群和一些境内外网站上,发布了许多攻击党和政府以及国家领导人的言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且至今没有认罪,应以“寻衅滋事罪”予以惩处。辩护律师和张广红都表示,所发文章中只有一篇是张广红本人原创,其余均为转发。张广红原创文章中没有攻击党和政府以及国家领导人的言论,转发文章虽然大都批评政府,但其中有些转自境外的文章中包含了如“匪首×××”这样的蔑称,是台湾那边对大陆领导人的惯用称呼,就像大陆以前总称台湾领导人为“蒋匪”一样,而文章本身讨论的是军事问题,并无攻击中国领导人的本意。

最终,张广红因言获罪获刑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