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

珠海再演司法闹剧,要对伤残军人的合法房屋与邻居违法建筑各打五十大板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1127日,本网获悉:因邻居黄良文今年春建房时未按规划打桩,造成伤残军人陈风强位于金海岸华阳路590号房屋(登记在二哥陈凤明名下)的通风与公共通道受到影响,陈氏兄弟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碍的民事诉讼,黄良文则提起要求赔偿停工与租金(2OO7年至2O17)损失的反诉。按照诉讼法的规定,黄文良因违法建筑被诉,其反诉根本不能成立,但金湾区法院不仅受理了其反诉,而且还煞有其事委托评估公司对所谓的损失进行评估。

更为荒唐的是,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于20181120日向陈氏兄弟邮寄一份通知书,称已经委托珠海市测绘院金湾区测绘所,要对陈氏兄弟的房屋占地面积与黄良文的在建违法建筑同时进行测量,并要求陈氏兄弟必须到现场。陈氏兄弟觉得莫名其妙,自己是根据黄良文未按规划红线建房违法,请求法院排除妨害,而自己的房屋建造于2004年,且合法性已经生效判决确认,法院再对合法建筑测量有何目的?

今天上午,珠海市金湾区法院十多人(包括法官、法警)带着金湾区测绘所的人到了现场,陈氏兄弟针对通知书,提出了书面异议,认为:因为我的房屋建于2004年,法院生效判决没有认定超面积(即没有违法),我所盖房屋是历史事实,再说我盖房时,黄良文报建的土地在金都花园,也就是说,我盖房时,黄某还没有取得该地使用权,2007年调整后,珠海市规划局根据该用地周边建筑实情況及相关要求,已经作了调整,有珠海市政府生效的复议决定书为依据,所以,我们不同意测量。如今我起诉黄良文是因为他擅自多占公共通道和超面积建设,法院却委托测绘所对原告的房子进行测量,没有法律依据。

见陈氏兄弟已经对无厘头的测量早有准备,法院工作人员居然说不接受书面异议,甚至称不用陈凤明在测量记录表上确认签字。对于为什么要对陈氏兄弟的房屋进行测量,金湾区法院人员的解释是,陈氏兄弟当年建房时也超过了规划红线。法院这种无视历史事实与生效判决确认事实的做法,当然不能得到作为原告的陈氏兄弟的认可与接受。

从珠海市金湾区法院给予陈氏兄弟的(2018)粤0404民初12号之四的通知书案号,就可以得出该法院在审理排除妨害的民事案件中,已经第四次用与本诉无关联的理由,来为黄文良的违法建设行为背书了。这种所谓的各打五十大板,显然是故意徇私枉法,制造社会矛盾。 根据陈氏兄弟介绍,黄良文2007年调整土地后,是他自己没钱盖房,如今却利用政府部门官員对陈氏兄弟的仇恨,法官竟然采信20071210日已作废的用地红线图,借助公权力变相敲诈陈氏兄弟染拾万零柒仟贰佰元整。

司法闹剧之后该法院将如何判决?本网将继续给予关注。

陈凤明电话:13268276125
金湾区法院:0756-725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