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

南京雨花区公安分局告知史庭福救济途径,等于自证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1122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江苏南京知名维权人士史庭福收到雨花区公安分局邮寄送达的“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与“法律释明书”,该告知书与释明书中称,史庭福先生于2018119日提出的“儿子史竞被行政拘留13天,要求给予说法”的信访事项,属于雨花区公安分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史庭福应直接向国保大队或赛虹桥派出所提出,不按信访程序受理。

2018112日,史庭福的儿子史竞在南京飞机场准备出国旅游时,遭到雨花台区公安分局的国保及户籍地赛虹桥派出所拦截,并以“涉嫌寻衅滋事”拘留13天。史竞被限制人身自由当天,辖区的赛虹桥派出所电话告知了史庭福,拘留的理由是史竞在微信群里转发了对朱承志被苏州公安滥用职权迫害的信息。史庭福认为,在史竞转发信息后,赛虹桥派出所曾在10月底传唤并询问过史竞,因没有违法行为而在询问后释放了史竞,到112日在史竞准备出国旅游时,再对史竞限制人身自由,并以情节严重拘留13天,显然有株连与打击报复之嫌,就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雨花区公安分局提出纠正的要求。

在南京市雨花区公安分局给史庭福邮寄送达的“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与“法律释明书”中,也认为史庭福提出的纠正事项,属于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为的雨花区公安分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那么就应当履行自查自纠的职责,现在却告知史庭福去向国保大队或者赛虹桥派出所提出,等于自证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非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处罚,无疑应当由公安分局作出,并承担自查自纠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在该分局告知并释明,要史庭福向其派出机构的赛虹桥派出所提出,岂不颠倒了程序?还是赛虹桥派出所超越职权的对史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至于国保大队这个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神秘的组织,至今也没有法律规定国保可以公开处理公安诉求的条文。

目前,史庭福儿子史竞因为南京市雨花区公安分局的违法处罚,导致在单位一直勤勤恳恳工作的史竞被停职处理。

史庭福电话:1385179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