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2018年12月9日,来自湖南全省各区县的67位民代幼教师维权代表,汇聚一堂、在长沙召开了2018年度维权工作总结大会。
会议由黄正秋老师主持,刘德斌老师对全年工作和各区县分头行动工作做了总结,60多位与会代表进行了积极的发言。
大会围绕民代幼教师养老问题怎么维权的话题,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和建议,最后达成统一意见。
一、坚持以民代幼为整体进行诉求维权,做到全省同一个诉求报告,统一行动维权。
二、明确了思路,完成了诉求报告内容。报告以诉求理由,解决民代幼教师的政策依据和具体要求,再次向省教育厅提出了全省老师们的诉求。
12月10日,参会代表前往省教育厅递交《湖南省被辞退离岗民代幼教师的诉求》。
10日下午,从3点40分开始一直“座谈”到6点50分。教育厅刘海龙就老师们的诉求,做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回答。
回答的内容分为:一,汇报了前段根据老师们的要求向省政府的材料提交情况。他说省委对老师们的问题研究过,根据省政府的意见,主要还是要等待其它省的解决方案,我省在101通知的基础上再另行文,暂时还不好考虑,至于老师们今天的诉求当中提到民办教师要以福利基金按教龄视为自动缴费,代课、幼儿教师按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身份,补交百分之二十八中的百分之八养老保险金,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他说在没有新政府出台之前暂时是没有办法的,老师们一致要求教师厅一定要再一次向省政府提交解决方案,提不提交是教育厅的责任,解不解决是省里的事,教育厅不提交方案全体民代幼上教育厅,有方案省里不研究找省委、省政府。
刘的答复是,向上级政府反应老师们的诉求这是他们应该做的,并说了老师们以前反应的问题,省政府有可能也会与教师代表们电话联系。
附件:湖南省被辞退离岗民代幼教师致教育厅的诉求
省教育厅:
一、我们提出诉求的理由
民办教师是人民教师,这是社会公认的历史称谓,并成为中国教育辞海中的专用名称。代课教师和幼儿教师同属人民教师。我们在三尺讲台教书育人,在我国教育事业青黄不接时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二、我们提出诉求的政策依据
1、1981年10月7日,国务院文件规定,凡享受国家教育事业年报津贴的教师都是人民教师。
2、教人【1992】41号文件规定,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辞退民办教师。
3、教人【1992】32号和教人【2011】8号文件规定:对辞退人员要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为解决民办教师离岗退养问题,国发【1984】174号文件规定,“建立民办教师福利基金”。全国福利基金的筹措在我省(湖南)进行,进一步明确了福利基金的来源,一是国家扶持,(从省下达的教师补助费中提留一部分)二是事业补助(从市县教育费中提留一部分),三是个人积累(从每个民办教师的国家津贴补助费中每月扣除2元),四是社会资助(按农村田亩面积中的教育附加费提留一部分),从1984年开始每年的福利基金都要交。
三、我们的具体要求
1、1996年以前,我国没实行缴费制度,都是按照职工的工龄和档案工资计算退休费。我国是1996年以后才开始正式缴纳养老保险。1996年以前的工龄视为自动缴费,并自动计算缴纳工龄。民办教师是省、地、县和民办教师本人都提取了一定比例的福利基金作为民办教师的养老保险费,实际民办教师从1974年到2000年我们就交了26年保险费,就像现在单位和个人两层交了社保,到了退休年龄,无疑应领取退休养老保险金,享受国家保险待遇。
2、代课和幼儿教师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标准补缴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不低于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个人历年补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民代幼教师个人只承担应缴部分的8%,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我们特此请求湖南省教育厅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事实负责,制定出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依照事实制订具体政策,妥善解决被辞退民代幼教师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一问题,还民代幼教师死不瞑目的愿望。
诉求人:湖南省民代幼教师全体维权代表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