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元月14日上午9点多钟,来自吉林省洮南市被辞退的民办、代课和幼儿园教师30多人,集体到该市市政府上访维权。
上午11点10分,洮南市分管教育的吴爽副市长、教育局张姓副局长和信访局王姓局长等共5人,和教师维权代表于淑华等5人进行了对话。
教师维权代表提出的主要诉求,就是要求政府为他们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也即老师们任教期间,所有民代幼老师没有被依法参加购买养老保险,根本原因是政府当初没有实施为民代幼老师办理养老保险,其实质是政府不愿出该出的钱造成的。吴副市长的回答是,省里的12号文件(即指吉教联字[2012]12号文件――《吉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我们已落实,假若省里有新的文件,我们会坚决执行的。其意思是说,吉教联字[2012]12号文件没有规定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这件事情,由所有教师原工作学校负责落实,而是由教师们全额自掏腰包解决,我们只能照其规定做。
据洮南市被辞退教师说,伊通县政府曾向上级报告,被下岗民代幼教师的生活补贴,每个月发放标准为基数70元乘教龄,但被省里否决了。
14号这天洮南市民代幼老师的维权活动,在中午12点多就结束了。老师们对年轻的1979年出生的吴爽副市长的答复很不满意,但又说不出有力的反驳的话来。
附件1:吉林省全体下岗民代幼教师诉求书
尊敬的省委、省政府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吉林省全体下岗民代幼教师,现在很多老师都已风烛残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所以我们这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老师,要求政府兑现党的政策承诺,按照《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依据教人【1992】41号文件,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2011】8号文件精神,恳请省委省政府领导能够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希望民代幼这个弱势群体能融入和谐社会,本着我党倡导的“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执政理念,早日把我们这一弱势群体融入和谐社会中来,使我们也能沐浴和谐社会党的阳光,感受到党的的温暖…….
对于同年参加工作的,不给予相同的待遇,这是人为制造的两极分化,迫使我们走上了维护自身权益之路。但是这一路走来,举步维艰。一些部门,不是用维护社会公平赢得民心来确保社会稳定,而是长期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强权思维模式压制我们合理的诉求,达到短期社会稳定来显耀某些部门的执政能力,但是有没有想过,当压倒更多民办代课教师的合法诉求时,确引发了更大的不和谐及不稳定因素。
对我们一部分教师做出了拘留关押及劳教方式,剥夺限制我们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这种方式,已经颠覆动摇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根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惩罚犯罪及保护人民的,而不是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来惩罚为国家教育事业付出青春的有功之臣。只有把维护社会公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才能真正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五七工、家属工、电工、老兵、放映员等等都允许缴纳养老保险,难道我们还不如他们吗?公平公正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这是当今习主席的执政理念。习主席指出: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利益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让群众感受到利益受到了公平公正的对待,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然而地方政府不是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来保障社会稳定,而是颠倒了维护公平公正的辩证关系。失去监督的公权力,就是放出笼子的老虎,伤害的是无辜者,这是在致人民与政府的对立面,是在人为的激化矛盾,导致非法辞退下岗教师的大规模群访事件。我们的问题虽然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李克强总理提出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这一接地气的承诺给了我们希望。希望地方政府给予解决我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我们为吉林省农村普九教育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难道就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地吗?
我们的诉求是:
1、为全体下岗民代幼教师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是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岗期间教龄视同工龄由政府缴费,并补交下岗之日起到退休年龄的费用。
2、被政府错误“一刀切”清退的合格民师,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通过择优招聘返岗转为公办教师或转岗使用。
3、自交社保的应该把自交社保的保费退回,与其他老师享受同等待遇。
吉林省全体下岗民代幼教师
2019年1月8日
附件2:吉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
一、妥善解决已辞退代课教师问题
(一)采取多种办法解决已辞退代课教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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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积极引导已辞退代课教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已辞退代课教师,可按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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