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月23日,本网获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月23日下午2点30分在该院第七法庭开庭,但一直拖到下午4点6分才开庭,法官李晓玲也不说明理由。这是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一般来说,原告迟到超过20分钟,按撤销处理;被告迟到20分钟就按缺席审理。但李晓玲法官未能按时开庭,晚了96分钟才开庭,也不说明理由。宋会春请李晓玲法官说明拖延96分钟才开庭的理由。李晓玲法官恼羞成怒,还指责宋会春纠缠小事。李晓玲法官之蛮横,可见一斑。一般来说,原告迟到20分钟就按撤诉处理;被告迟到20分钟按缺席审理。但法官拖延96分钟后才开庭,总得有个交代吧!
为此,当事人宋会春申请该法官回避。其理由如下:
第一,2019年1月22日,宋会春一早向该院法官提交了《管辖异议申请书》。但该院法官一会叫宋会春到外面等,一会儿又把宋会春叫到办公室问这问那,并令宋会春签字。宋会春拒绝签字。李晓玲法官竟然恼羞成怒,命令法警将宋会春扣押。宋会春认为,自己有拒绝签字的权利。该法官以“不签字”为由,限制宋会春人身自由的做法,于法无据。该法官的蛮横态度,表明其对宋会春有成见,不能公正审理此案。依法应予以回避。
第二,中原区法院未在规定时间告知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更未告知审判人的姓名,属于程序违法,不能公正审理此案。李晓玲法官依法应当回避。
第三,李晓玲法官迟到一个半小时才开庭,没有说明理由。
李晓玲法官宣布休庭。一个小时后,李晓玲法官自己宣布院长不同意李晓玲回避。宋会春说:“我申请李晓玲法官回避,李晓玲法官应当停止工作,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或者由院长委托他人宣布院长的决定。李晓玲法官不能自己宣布院长的决定。”
在庭审过程中,李晓玲法官老是打断宋会春的发言,甚至于还与宋会春辩论,为另一方当事人出主意,自作主张变更诉讼请求。既然变更诉讼请求,宋会春要求给予答辩期,该法官竟然一口回绝。李晓玲法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宋会春再次请求李晓玲法官回避。理由是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法官与当事人辩论,就说明法官已经站到了另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去了,便无公正可言。宋会春再次提出申请回避,理由充分。李晓玲法官竟蛮横地自己决定自己不予回避!
庭审到晚上七点才结束。宋会春要求复印庭审笔录。法官也予以拒绝,却没有说明理由。由此可见,郑州中原区法院庭过程中一片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