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2月24日,本网获悉:上海维权人士王学义于今年2月20日从上海乘坐1462列车去北京有关部门维权,现被失联强迫失踪第5天。
2019年2月19日上午,王学义到上海市中级法院二分院接待大厅遭到数名保安围堵暴殴。当天上午10时许,“110”警察到场,警察对行凶者保安网开一面。受害者王学义却被带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共和新路派出所做笔录,并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月20日给王学义作出“因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停止执行拘留决定书》。同时又作出第1900004262号《罚款缴纳通知书》,罚款200元。
被关押至次日(2月20日)凌晨3时释放的王学义怒责道:“我被年轻力壮的保安暴力殴打,警察却诬陷我打保安,我被关派出所17个小时并且要罚我200元钱。打人凶手逍遥法外,未被带进派出所。这是什么世道?是什么“依法治国”?”
据了解:2010年,上海市中级法院二分院枉判一起“经济纠纷案”,受害人王学义被枉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2018年11月27日刑满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