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

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邮寄60封挂号信,第四次向中央、浙江省、杭州市三级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举报杭州市司法局包庇鉴定人做虚假鉴定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322日,本网获悉: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邮寄60封挂号信,第四次向中央、浙江省、杭州市三级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举报杭州市司法局包庇鉴定人做虚假鉴定。

2019317日,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向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省委巡视组、省纪委、监察委、省司法厅、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纪委、监察委领导,邮寄了60封挂号信,第四次实名举报杭州市司法局包庇迪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卢伟平和江法敏蓄意做虚假鉴定,诬陷举报人(沈爱斌)。

据沈爱斌介绍,无锡413案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是政府贪腐枉法官员精心密谋策划制造的一起冤假错案。

案情简介:

201624日,沈爱斌从无锡市拘留所行政拘留七日期满释放,与前来迎接人员集体合影时,无锡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民警邓永峰穿着恐怖组织黑社会黑衣黑头套蒙面人的服装,站在他们面前,举着手机对他们进行挑衅性拍摄,使他们心理立即产生恐慌和不安,他们感到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恐怖组织黑社会的威胁,在要求蒙面人出示证件、停止拍摄关删除拍摄内容自行取下黑头套均遭拒后,他们采取私力救济方式,强行拉下了蒙面人邓永峰的黑头套,这一过程中与蒙面人发生肢体冲突。

在两个多月后的413日,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组织了413大抓捕,随后沈爱斌、朱丙泉、程天杰、周小凤、王英华、顾泉珍、陈赛娥等人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年520日,惠山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逮捕,沈爱斌和程天杰被释放,而朱丙泉和周小凤则被逮捕。

2016531日,惠山公安分局委托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201624日无锡市国保支队在拘留所旁三楼架设的摄像机拍摄的一段视频中人员的行为进行鉴定,同年616日,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卢伟平和江法敏出具了浙迪司鉴【2016】图鉴字第71号《录像过程鉴定意见书》,在该意见书中称沈爱斌、程天杰、朱丙泉、周小凤等人在案发现场有殴打邓永峰并致其胸椎压缩性骨折的行为。

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根据该意见书,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沈爱斌和程天杰进行逮捕,然后进行公诉,最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206刑初514号《刑事判决书》,分别判处沈爱斌二年六个月,朱丙泉和周小凤一年六个月,程天杰一年的有期徒刑。

沈爱斌认为浙迪司鉴【2016】图鉴字第71号《录像过程鉴定意见书》是鉴定人蓄意做的虚假鉴定,因为他在案发现场根本就没有任何殴打行为,于是,其就根据司法部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规则》等法律法规依法向各级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举报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及其鉴定人蓄意做虚假鉴定,从201810月起,已经举报了三次,杭州市司法局都未依法对迪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沈爱斌的联系电话:1891236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