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陈敬坤是出生于革命老区的退伍转业进国企的老兵,曾经在青藏高原参与国防工程施工,服役两年于1970年元月退伍,服从政府安排进合肥市瑶海区原国企安纺二厂工作,于2012年退休。陈敬坤因为维权长期处于被政府维稳。2019年两会期间,陈敬坤被维稳,又于2019年3月18日上午政府安排了瑶海区高强副书记、瑶海区信访局局长、瑶海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甄书记、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建军(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警察)接待陈敬坤了解诉求,当涂路社居委纪勤书记通知并陪同陈敬坤到瑶海区信访局与众官员见面。在此会见时,陈敬坤表达了个人没有特殊要求,他仅要求政府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与他权利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纠正。这就是陈敬坤向来对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瑶海区政府强调的他的个人诉求,也是他的法治梦。
陈敬坤是一个星期左右接当涂路社居委纪勤书记通知领导要接待他,为他解决问题。2019年3月18日上午近9时,陈敬坤在当涂路社居委纪勤书记陪同下到达合肥市瑶海区政府信访局。在接待大厅,瑶海区高强副书记、瑶海区信访局局长、瑶海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甄书记、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建军(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警察)等人已经在大厅等候陈敬坤。
此次接谈是瑶海区高强副书记主持,高强副书记曾任瑶海区政府常任副区长,曾两次接访过陈敬坤。高强副书记称集资建房的安纺和平家园B3区7号楼的一套6楼住房要分配给陈敬坤,陈敬坤称不知道此事,只知道当时集资建房建设工程指挥部成员和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书记李宁(现任瑶海区宣传部部长)对他承诺分配位于和平路街道办事处楼上东头第一家(面积大有电梯),当时陈敬坤因患纺织厂职工常患的慢性支气管炎,导致吐血、气短哮喘,平地走路走不了几步就不能动了,他是无法接受住六楼,无电梯,身体经受不了上下楼的负担。高强副书记称安纺地区集资建房是时任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安列负责的,强调当时没有执行,现在的房子的价格也是不一样了,陈敬坤强调自己一家已经缴纳三万元集资建房款,却没有分配到住房,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应当获得经济和精神补偿。陈敬坤为此事上访被拘留过。高强副书记问在场的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建军(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警察)怎么回事?董建军回答,陈敬坤专门选两会期间赴京“非访”,我们拘留他九次(实际是三次,每次五天)。
陈敬坤对高强副书记询问的有何诉求回答,要求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纠正以往的违法行为。其具体就是落实合肥市政府合政[1999]62号文件,依文件的附件皖政房改字【1999】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房改补贴没有发放(按照八十平方米计发),工龄补贴没有发放,1999年后按月发放补贴为本人工资的13%,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奖励住房面积。落实2000年1月18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5号会议纪要《关于协调安纺生活区旧区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按照集资建房政策的成本价计算成本。
陈敬坤强调,原安纺属于合肥市市属企业,企业改制及集资建房皆合肥市政府主导,如今解决问题不是由市政府负责,却让瑶海区政府负责,让他感觉不正常。
高强副书记当即要求瑶海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梳理与陈敬坤住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敬坤当即要求应当有工会工作人员参与梳理相关法律法规。
然后,高强副书记等人离开大厅,陈敬坤亦离开。
陈敬坤于1952年3月15日出生,1964年至1967年在国营企业霍山县诸佛庵竹器社工作(档案记录),1968年元月份入伍当兵,1964在8348部队65分队11连服役,属于通讯工程兵,当年部队在青藏高原完成架设通讯线路,从格尔木、通天河到西藏羊八井和当雄等地施工。在部队他曾被评为五好战士的光荣称号。部队首长曾在他退伍时对他们说过他们吃过常人未吃过的苦,回地方不做艰苦的工作,应当受到照顾。1970年退伍转业进安徽省合肥市原安纺二厂布机车间工作,他因工作努力积极,曾于1977年评为合肥市优秀团员,后曾考技术核第一名获奖励上学一年,全年质量第一名获奖励赴杭州旅游。陈敬坤大约在三十多岁发现心脏不适,长期服用复方丹参片等药物,其心脏病就是因服役在高原做架设通讯线路而得的,属于高原病的一种临床症状(大心脏)。陈敬坤在纺织厂布机车间从事保全工、机修工工作,在灰尘、棉絮中工作他患上职业病支气管炎,严重到支气管扩张甚至咳血,严重到曾要人扶着走路。
1998年上海华源集团兼并安徽纺织公司(安纺一厂、安纺二厂、安徽印染厂、配件厂、安徽针织厂及纺织公司机关),当时纺织集团233名退伍兵办理了提前退休,仅陈敬坤因年龄未足50周岁未办理退休。2012年办理退休,此前四年被逼迫下岗,因未签字同意下岗(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工龄超过15年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被剥夺下岗工资、4050待遇,不给办理低保,直至2012年为办理退休而签字同意下岗(日期按2008年),此后才补发失业金,未补交四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八个副级工资。在此期间,陈敬坤女儿于2000年考上大学,此时上大学开始收取学费4000元,住宿费1200元,且每月需生活费300元。当时这至少的8800元每年的支出对陈敬坤及妻子(上山下乡知青招工进安纺二厂)来说是沉重负担。为此陈敬坤曾到合肥市总工会反映寻求救助,但因不是低保户无法获得工会的七千元救助金。我们只得自己克服困难为孩子筹集上学费用。
陈敬坤为维权赴京上访军委调取档案于2014年被警方三次拘留,每次5天。陈敬坤于2014年10月21日因为到军委的位于爱民路的信访接待场所经过府右街被北京警方检查后送马家楼省遣返中心后接回被拘留五天。
陈敬坤的住房问题,1970年,他从军队退役服从政府安排进国营企业安纺二厂工作,当时居住集体宿舍,197年他与上海市上山下乡到安徽后招工进厂的女知青结婚,后生育一女,孩子出生十天内就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单位分了一楼房(卧室一间有公用卫生间独用厨房)居住。此后2007年安纺集资建房,因合法要求尚未达到没有交房,政府于2007年10月乘陈敬坤在安徽华源上班对房屋强拆,使其家中未转移的部分财产灭失,而按规定应通过法院强拆,政府未依法强拆。
陈敬坤认为依据《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规定,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分配住房时一子应按两人计算分配住房,我省的巢湖市就曾依据《计划生育条例》在住房面积上奖励四十平方。《安徽商报》曾予以报道过。而合肥市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在安纺集资建房时拒绝执行此项规定,拒绝公布分配住房人员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分配住房,并对他打击报复,在面积上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及合肥市政府1999年出台的住房政策规定工人住房80平方米,在楼层上要分配六层楼房,当时他是职业病支气管扩张,走路都困难,没电梯更难以上六楼,故他拒绝接受。安纺集资建房有足够住房分配给职工及家属,但政府对有权力的、有关系的,不符合政策的却可以分配住房,甚至多分住房,因为不合法甚至有人虽然人已经居住几年但迄今没有办理房产证。政府对我这样坚持要求政府依法分配住房的退休职工却违法打压,拒绝执行法律法规。
合肥市政府不仅对陈敬坤这样的优秀的退伍老兵和退休工人不依法保障合法权利,对其他与陈敬坤一样的退伍老兵和退伍工人(双退)亦是如此,许多上世纪五十年代至1970年退伍转业进国有企业的老兵,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许多老人居住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建设的早就是危房的筒子楼里,面积仅是八平方米。而合肥市政府的官员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他们的住房是怎样的?退伍老兵就是生活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环境里,有许多人称自己就是难民,居住的危房连难民营都不如。
合肥市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些问题违反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习近平主席都要依法对宪法宣誓,而我们合肥市政府的官员们呢?合肥市政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依据中共中央第十八届四届中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议,合肥市政府应当成为法治政府,首先落实与民众利益攸关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坚决纠正有法不依。
陈敬坤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只是在1968年当兵入伍后受到部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的教育,尤其是其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对俘虏都不能打骂和搜腰包(尊重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他在文革期间虽然形势所迫,但从未打骂和侵犯被批斗的人的权利。陈敬坤更是从其自身的退伍军人获得国家帮助权、工伤权利、住房权及其他劳工权利受到的损害,深感全面依法治国就应当首先落实保障与民众权利攸关的法律法规,治安法和刑法应当是服务于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而不是政府用来打压民众上访的!陈敬坤表示他对中国有信心,相信他的法治梦是与中共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相一致的,如今中国的法治道路虽有坎坷,但最终会走上法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