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南通崇川区数个行政机关合谋挪用公款,三位居民向江苏省巡视组实名举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49日,本网获悉:南通居民马建华、朱建峰、施春明等于2019312日分别通过邮寄向江苏省巡视组举报,南通崇川区多个行政机关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拆迁补偿资金管理法律法规,挪用崇川区财政局划拨到任港街办财政所拆迁专户资金3080万元购置房产,通过爱德信评估公司出具虚假房屋评估报告,区住建局与金源公司签订虚假的编号为NO0009920 房屋搬迁协议,共同瓜分拆迁专用财政资金,触目惊心。
举报信寄出后,至今渺无音讯。

附:举报信

实名举报

江苏省巡视组:
被举报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石桂芬及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拆迁补偿资金管理法律法规,挪用崇川区财政局2015121日划拨到任港街办财政所拆迁专户资金3080万元购置房产。
请求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举报人:马建华
2019/3/12

附件:
1、举报人身份证
2、崇川区财政局3080万元拨款凭证

实名举报

江苏省巡视组:
2015 3 1 日不动产登记法规公布以后,被举报人李进【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原负责人】明知20156月任港乡集体土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相关的房屋和土地变更登记已经冻结,利用南通金源房地产公司签订虚假的《房屋转让合同》,在201510月,伙同崇川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骗取崇川区政府发放编号为崇政房(民)字第201501《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证】,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请求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实名举报人:朱建峰
2019/3/12

附件:
1、举报人身份证
2、房屋转让合同
3、《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实名举报

江苏省巡视组:
20151月,被举报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南通金源房地产公司、爱德信评估公司、任港街办负责人共谋,通过爱德信评估公司出具虚假房屋评估报告,区住建局与金源公司签订虚假的编号为NO0009920 房屋搬迁协议,由金源公司在未收到3080万元拆迁补偿款的情况下虚开收款收据的方式,共同骗取崇川区财政局转移支付拆迁补偿专用资金共计3080万元至任港街办财政所拆迁专户。
举报人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区住建局和金源公司既未实际履行NO0009920搬迁协议,也未将该拆迁补偿款3080万元通过任港街办财政所拆迁专户实际转移支付给金源公司,搬迁协议所涉拆迁房屋至今未依约交付拆除。
区住建局、任港街办、金源公司负责人共同瓜分了从崇川区财政骗取的3080万元拆迁专用财政资金,至今无人敢过问。
请求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举报人:施春明
2019/3/12
附件:
1、举报人身份证
2、崇川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