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2019年4月25日上午九点多钟,来自云南省昭通、曲靖、昆明和红河等市州被迫失业的民办、代课和幼儿园教师近百人,到该省中共省委和省政府上访维权。
当天上午,中共云南省委门前,有不少警察。各市上访的民代幼教师进入省委信访局先刷身份证,后到省委旁边派出所一间办公室里进行登记,之后现场警察要求老师们推选出五位代表到信访局”谈判”。
经推选,曲靖市的何德明、昆明市的杨懋、李天粉、昭通市的杨韩清和红河州的何保华五位老师为维权“谈判”代表。
五位代表提出要求见阮省长和省委书记,省信访局一位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你们要求省长、省委书记接见是不可能的,也不会来,因为省委领导工作繁忙。我们只有这个权利,你们向我们反映问题,你们的材料递交给我们,我们会向省委领导反映。
何德明老师说,中央第五巡视组在2014年4月到云南督查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但是,省委省政府至今未整改,地方政府反而对部分民代幼教师实行拘留、关押、跟踪、监控。我们希望省委省政府尽快解决民代幼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因为我们年龄大的老师等不起了。省委省政府2013年在解决民代幼教师一次性经济补偿工作中,没有采纳省教育厅的意见,只为原办理离岗退养的民办幼教师增加了待遇,没有按[1988]100号文件规定、为满15年教龄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师办理离岗退养。加大了两级分化,使相同教龄的老师得不到相同待遇,造成每天相差44倍生活费的差别,引发15年教龄以上民办教师的强烈反对。云南民代幼教师到国务院信访局和教育部反映情况,教育部在接待云南民代幼教师时,误认为云南给民代幼教师买了社保,事实上买社保的不足10%,而且都是民代幼教师自己掏钱买的。其实,1983年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档案都在县教育局。教育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民办教师既然属于事业单位,购买社保就应该按教龄计算,由国家承担的部分不该由民办教师承担。2013年一次性经济补偿是给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而不是解决养老问题。
省委信访局接待的工作人员把老师们提出的五点意见和要求输入了电脑并说,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向省委领导反映,但是解决问题要有个过程,不能今天你们反映了明天就解决。“谈判”进行了半个小时即结束。
据悉,云南一些基层政府对老师们此次到省委省政府上访,出动了不少人拦截上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