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9年5月30日内蒙古维权人士新娜发脸书(Facebook)称,尽管2017年内蒙古当局对其的非法审判刑期已经结束,但其对“罪行”并不认可。
2010年12月3 日,即内蒙古维权人士新娜的丈夫哈达(蒙古族知名學者、社會活動家,曾入狱被判15年)刑满释放前一周,当局又以“非法经营”的罪名把新娜抓起来,关进看守所。羁押十六个月后再行判刑。她说,当自己2012年4 月走出看守所时,已变成了因卖蒙语盗版光盘而“非法经营”的罪犯,被判三缓五,监外执行!直到2017年5月29日才终于结束了刑期,获得自由,准予离开呼和浩特。
对于这次判刑,她一直并不认可。新娜称,“内蒙古当局对我的判刑,其实是因株连而导致的政治迫害
”!因当局对其的政治迫害从未停止,至今还在持续,所以希望能获得更多社会关注。
新娜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