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

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剥夺出嫁女权利,常州王小琍申请复议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9626日,常州王小琍以邮寄方式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责令常州市人民政府对王小琍申请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作出处置。

201943日,王小琍向常州市人民政府邮寄《依法履行申请书》,请求对常州市武进区政府作出的武政办发25号《武进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细则)进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王小琍。

常州市政府收到上述《依法履行申请书》后,二个多月未作出任何处置,也不说明理由,显然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对此王小琍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王小琍系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夏萧村村民,至今户籍还在该村,但因为出嫁而被剥夺村民待遇。该村剥夺王小琍村民待遇的理由来自常州市武进区政府作出的武政办发25号《武进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依多数人同意,可以将村民排除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即可剥夺了该村民所享有的村民权利。

王小琍因出嫁而被剥夺村民权利,皆缘于武政办发25号《武进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王小琍不服,向常州市政府申请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但常州市政府置之不理。对此,王小琍向江苏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希望江苏省政府作出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