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今朝公司借款案西安全体出借款人。今朝公司借款案的主犯是潘益姣,她是陕西今朝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咸阳亨威中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法人。从2011年7月到2013年2月,潘益姣一伙以建设咸阳亨威老年康复保健中心为名,在咸阳、西安等地向社会公众借款,年利息20%。其中在西安地区与今朝公司签订合同出借款的共有657人,出借款总额达6760多万元。
到2013年3月,今朝公司建的亨威老年康复保健中心建到半截儿停工了,据说是没钱了,今朝公司停止向我们出借款人支付利息和本金,我们反复追问讨要,今朝公司编造一系列谎言,多次口头、书面承诺还款,均未兑现,一再拖延欺骗我们
。从2013年冬到2014年春,我们在西安的出借款人陆续向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报案。
公安莲湖分局在我们纷纷报案后,没有及时立案、抓捕犯罪嫌疑人、封存账册、冻结潘益姣的资产、查封亨威老年康复保健中心工程。经过我们反复要求,
莲湖公安分局直到2014年3月才立了案。从我们报案到公安莲湖分局立案这一年多,给了潘益姣充分的时间隐匿销毁账册、转移资金资产。莲湖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潘益姣有期徒刑16年。潘益姣和我们被骗人不服此判决,都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西安中院改判潘益姣有期徒刑10年。令人不解和气愤的是,办案的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审判的两级法院,都没有给我们交代被骗的巨额资金的去向,我们被骗的欠款至今一分都没有给我们追回来。我们曾以书面形式向莲湖区法院办案的审判长权波蓉提供了潘益姣资产的几条重要线索,要求法院追回被骗的钱款,权波蓉说法院没有追赃职权,追赃权在公安分局经侦队。我们又将潘益姣资产的几条重要线索的书面材料专程送交莲湖公安分局办案的杨警官,至今未见杨警官给我们回复查办结果。追查赃款这个最重要的环节,就这样被办案机关推来推去、拖来拖去,不予实施,不给我们交代。
被骗的还有咸阳市的出借款人。在我们向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报案的同时,咸阳市的出借款人也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了案。咸阳亨威老年康复保健中心工地在咸阳市秦都区陈阳寨,秦都区公安分局随后把潘益姣抓了,秦都区法院判处潘益姣有期徒刑9年,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秦都区政府将停工烂尾的亨威老年康复保健中心包括土地拍卖了2千多万元,但这笔拍卖款的去向一直没有给我们公布,更没有给我们西安的被骗人退还。是否给咸阳市被骗的人退还了一部分?我们不知道确切的情况。
拍卖亨威老年康复保健中心的钱哪里去了?我们被潘益姣骗的钱哪里去了?五年多来,我们西安的被骗人不断为要求依法立案、办案、追款、还款而上访、请愿。从莲湖区、西安市的公、检、法,到陕西省公安厅、省政府、省委,去了多次。最近一次,是7月12日,我们再次集体到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上访,接访人员说已走法律渠道的案子,政府不能插手,叫我们找法院反映解决。我们又一次被推给了法院。
今朝公司借款案西安全体出借款人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