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8月26日,本网获悉:2019年7月1日深夜,三级甲等的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心内科病房发生病人坠床、摔断股骨颈的恶性事故,被摔伤的是一位失独的73岁老妇,据她本人说,她是吃了床位医生黄强配给她的超剂量的强效催眠药“思诺思”后,产生幻觉,精神错乱,神志不清才坠下床的,而她根本没有该药的适应症。
据了解,邹建华老人入院时,除心绞痛外没有别的疾病,有时候睡不着,吃一片安定(不到1毛钱一粒),又便宜、又安全(见入院问讯笔录)。她也不知道床位医生黄强为什么要给她吃这种又贵(4元一粒)、毒副作用又大的、给精神病人吃的药。该药品的药袋上标有毒、麻、精、摆字样,别的医生很少采用。该药的说明书上说,该药仅适用于偶发性和暂时性严重睡眠障碍的治疗。还一再强调,老人应谨慎使用该药,剂量应减半,从5毫克开始,该药经常会发生肌无力、跌倒、幻觉、意识模糊等不良反应。
而王强医生从6月28日病人邹建华入院开始,在对老人身体未作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每天都以10毫克的双倍剂量连续让其服用该“思诺思”药物,也未将此药的毒副作用及注意事项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四天以后的7月1日深夜,邹建华老人在昏迷中坠下床去,导致股骨头骨折。导致老人受伤的另一个原因是,病房护士每次巡视病房(一级护理,一小时巡视一次),都对邹建华老人病床的床尾挂着的“防坠床”、“防摔倒”的警示牌视而不见,没有替老人拉上床护栏。
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她摔断股骨头以后,王强仍在以每天10毫克的双倍剂量继续给老人服用此药,医院的药监人员也始终没有对这些无适应症的不适宜处方、超剂量的超常处方提出过任何异议,直到7月9号老人查看服药说明,并质问黄强后才停止。
股骨颈骨折给邹建华老人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老人只能整天躺在床上,忍受着骨折的痛苦煎熬,由76岁的老伴24小时陪护。而黄强医生对自己的错误矢口否认,说他可以不按说明书的规定做,可以自己灵活运用。一句话,他没有任何过错。
用药安全是医院的十大安全目标之一,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国际JCI认证医院应该非常重视安全管理,医生不按药品说明书用药,那病人的安全如何保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以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可是黄强医生与院方,均不承认有任何过错,还要邹建华老人先交2万元医药费才能给她治腿。最后在无锡市卫计委的干预下,直到7月23日才将老人转入骨科治腿,足足耽误了22天宝贵的治疗时间。
在这件恶性事故中,无锡二院没有做到最基本的床单位的安全保障义务、医生没有把药品的毒副作用、防范措施告知病人及家属,不按药品说明书给药,出了事故又不及时救治病人,违反了多条卫生管理法规。
时至今日,他们凭借着自己驾驭在病人头上的绝对强势地位,拒不承认自己有任何过错,说什么是看在老人是孤寡老人的份上,减免2千元的医药费。老人说,这实在令人气愤,人们可以接受一个有过错的人,但不能接受第二人民医院如此没有诚意的行为。
目前邹建华老人的骨折还未治愈,仍旧住在医院里。两位老人整日忧心忡忡,度日如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