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

“四中全会”结束了,福建失地农民陆祚钰却还要因该会的维稳在拘留所再呆8天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1031日,本网获悉:今天下午,中共第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中央委员和后补委员们的热烈掌声下结束了,可福建省屏南县的失地农民陆祚钰女士,却因为该会议的维稳任务还得在拘留所再呆上8天。由于公安这一次对陆祚钰的行政拘留毫无依据,家人很担心陆祚钰的情况。

陆祚钰是福建省屏南县古汾镇长汾村人,一家8口人共十余亩耕地,靠种植蘑菇和养猪的收入维持生活。到2008年,全家的耕地被政府动用暴力强行征用,一家人还多人被政府雇佣的征地人员打伤,报警公安不予理睬,陆祚钰为此走访各级政府,反映地方政府违法征用耕地的行为,结果是屡屡遭到打击报复,甚至被判刑入狱。

蒙冤受屈的陆祚钰出狱后,地方政府也曾多次与其协商解决问题,陆祚钰要求与其他村民一样,由政府将征用土地后留成安置地办理正规的建设用地,自己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在安置地上建造住房,双方也算是在征地补偿安置上达成了一致。但问题是,地方政府提出要陆祚钰先签订停访息诉协议,然而才能够为其办理正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由于对政府的信用没有信心,双方的协商实际一直没有落实。

地方政府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让陆祚钰蒙受了不白之冤,吃尽了苦头,而且解决问题的方式又不符常理,所以近年来一直对陆祚钰秘密实施监控。今年的“十一”前夕,福建驻京维稳专班安排黑保安,将到北京办事的陆祚钰压回,非法拘禁在屏南县一农庄至104日,然而无任何手续,无任何说法将陆祚钰释放了,等于公然告知是“十一”维稳需要,而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权。

前天(1029日)下午,陆祚钰又被福建驻京接访专班从北京被截回来,然而由屏南县公安局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第一百六十条第四项,即六个月内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被行政处罚的规定,处以9天的行政拘留。而事实上,陆祚钰除了今年到北京,因为找不到自己身份证而用妹妹身份证购票,在“十一”前夕维稳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禁5天外,近几年一直在外地辛苦打工,从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陆祚钰的被行政拘留,不知参与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委员和后补委员们是该为福建地方公安如此“扰民有术”治理能力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