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遭非法拘禁满月,南京维权人士吴菊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1023日,本网获悉:今天是江苏南京维权人士吴菊芳因“国庆”七十周年遭非法拘禁满月的日子,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恢复,吴菊芳女士就遭非法拘禁一案,正式向辖区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邮寄报案材料。

自今年7月份开始,南京市政府就安排社会人员及社区人员24小堵在维权公民吴菊芳女士家门口,不让其自由出入,这些人每隔二小时还潜至房门上,用耳朵贴在房门上偷听吴菊芳一家人的说话。

2019924日中午,吴菊芳女士设法摆脱非法监控,登上了开往山东威海乳山银滩海景房看房考察团的大巴车,半路被人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派出所所长陈爱桂等人拦截,这些人冲上大巴车,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及进行任何程序,暴力对吴菊芳拖下并殴打,蒙上头绑架至狭窄且没有窗户的小黑屋子,非法搜身,抢走了吴菊芳女士四千元现金及五十万元准备购房的银行卡2张、及手机等所有物品。民警戴明亮在黑监狱现场指使谢浩、朱蓉等黑看守:“她反抗就打!”。

就这样,吴菊芳女士被非法拘禁在一个没有一丝阳光黑监狱中,一直到106日才在健康严重恶化情况下被释放,扔在离家不远工地。吴菊芳女士回到家中后,马上向12345热线反映自己遭非法拘禁的情况,20191021日,南京市公安局短信告知吴菊芳女士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菊芳女士遂于今日向辖区公安机关寄出报案材料。

20141119日,南京市鼓楼区政府非法强拆了吴菊芳女士两证齐全的合法房屋,2015年政府被判决违法并被责令赔偿,但至今政府拒绝赔偿,导致吴菊芳女士维权,并屡遭打击报复。

吴菊芳联系电话:15811501418

附《报 案 书》

报案人:吴菊芳 女 59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20104196009141568,居住地 南京市栖霞区芝嘉花园26304室。联系电话:15811501418

报案请求:

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追究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陈爱桂、戴明亮、朱蓉、谢浩等人的刑事责任。

案情经过:
  
20199241220分,报案人在山东威海乳山银滩海景房看房考察团徐丁雷主管引领下,在南京市玄武门登上了他们公司事先安排妥的看房车,在贴有报案人名字的座位上坐下,开始了三天两夜的旅程。

大巴车大约行使了半小时左右,陈爱桂、戴明亮和社会人员冲上大巴车,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进行任何程序暴力将报案人拖下,蒙上头绑架至事先安排好的小黑屋子,非法搜身,抢走了报案人的所有物品。狭窄的小黑屋子没有窗户等基本设施,只有两张简单的床,报案人无法自救,戴明亮指使这一群人:“她反抗就打!”
一天夜晚,郭姓男性夜晚要留宿与报案人房间,报案人强烈提出反对,要求其出去,门外看守的谢浩开门将郭姓男性喊了出去,报案人便躺下睡觉,未料到谢浩等人很快开门直接冲进来,就对躺在床上的报案人进行拳打脚踢,雨点般拳头落在报案人的头部,报案人挣扎地坐起,他们又不断击打报案人的腹部及踢打腿部,因受伤严重,最终伤痛无力驱赶,郭姓男子就强行住在报案人房间,之后还有多次夜晚强行共宿事件。

2019106日,报案人的伤情日益严重,走路开始不稳,视觉模糊,头部眩晕疼痛,不能饮食,中午时分,顾姓男子、朱蓉等人在小黑屋再次使用黑布套罩住报案人头部,由杨云驾驶苏A-0210B的黑色现代轿车离开非法拘禁的黑监狱,他们故意绕圈圈,最后在报案人居住的栖霞区马群街道芝嘉花园附近的狮子坝拆迁工地的护栏挡板之间,将报案人拖下,装腔作势对驾驶着苏A-0210B的黑色现代轿车的杨云说:“谢谢师傅”。车掉头消失后才顾姓男子才摘掉报案人的黑头套。
报案人极度虚弱、艰难的找出手机,拨打了女儿的电话来接报案人回家。

目前,报案人常常从噩梦中惊醒,被打伤的头部,时时阵痛,视觉模糊、想呕吐、手脚发抖,呼吸困难,不能正常生活。

综上,陈爱桂、戴明亮、朱蓉等人实施的绑架、非法拘禁及暴力侵害等行为,对报案人的身体及精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已经涉嫌“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故特向贵局报案,请求依法立案,追究陈爱桂、戴明亮、朱蓉等人的“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报案人:
201910  

附材料三份:

1、报案人身份证复印件;
2、山东威海乳山银滩海景房“看房团”考察合作协议一份:证明去山东看房事实。
3、照片6张:证明被非法拘禁的事实(朱蓉搀扶报案人回家在小区墙外)、顾姓男子、朱蓉等三人将报案人丢下离开、狮子坝被释放获得自由的地点、顾姓男子及杨云和作案车辆苏A-0210B黑色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