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方美1985年10月8日出生,河南省新乡市辉县人,网名“十三妹”,“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发起人,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被羁押8个多月后于11月15日在河南省辉县法院开庭。
在北京上访举牌申冤的何方美和令人忧心瘫痪在床痛苦不堪的何方美女儿
2018年,何方美年仅1岁10月龄的儿女打了百白破疫苗之后导致全身瘫痪,遂逐级维权讨说法,后因多地亦发生类似疫苗伤害宝宝事件,随组建“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共同呼吁,以求当局关注并给予合理赔偿救治,被迫到北京上访。又因穷困潦倒只好在街头募捐,故屡遭抓捕打压。
警方逼她只要认罪并签字就可以放出来。在何方美死活不认罪情况下,为了能制服这个宁死不屈的小女子,警方竟挥舞三根大棒。
因她不认罪,警方则以“非法上访”为由挥舞第一根大棒,将其刑事拘留。这位倔犟的小女子仍不低头,又挥舞第二根大棒, 2019年4月26日被正式逮捕,撇开瘫痪的嗷嗷待哺的孩子被关进铁窗。在何方美被羁押百天的6月4日,律师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何方美,当局则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挥舞第三大根大棒拒绝会见,一棒比一棒凶狠。
公诉人指控何方美寻衅滋事,事实和理由是,何方美多次从县到省再到北京国家卫健委等有关部门,被诬为
“非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累计五次属于寻衅滋事。其中两次发生在辉县本地,一是指责何方美带孩子到辉县卫健委上访被指控辱骂工作人员被斥为“闹事”;二是何方美和家人带孩子到辉县市政府旁边十字路口给孩子募捐引起路人围观,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有三次发生在北京,说何方美在北京组织疫苗受害儿童家长去国家卫健委、中国疾控中心和王府井这三个地方,举横幅喊口号,严重影响了相关单位的工作和公共秩序。公诉人以此认为,何方美在孩子接种疫苗出状况后,本应按规定去“鉴定”,但不去,非要“非访”,就构成寻衅滋事罪。而这种指控有违事实,因去国家卫健委等卫生部门一再推脱孩子瘫痪与疫苗无关,没有哪个单位给做
“鉴定”而一推了之。
经过一天的庭审,公诉人坚持认为何方美前述五事件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法官判刑1年,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在律师发表无罪辩护意见后,何方美做了最后陈述。她认为自己的行为无罪,自己作为一个母亲,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疫苗致残的女儿,也是为了更多疫苗受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自己只是上访,并不是“非访”,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还能促使但国家对疫苗受害儿童的关注,妥善解决问题,促进国家立法,社会进步。另一方面,何方美也表达了自己的歉疚,因为自己被关押八个月,不能照顾疫苗致残的孩子,给亲人增添了负担,渴望让她早点回到残儿身边。
何方美陈述中当讲到孩子离开妈妈八个月凄苦可怜时,由于情绪激动而一度梗咽,法官两次提醒她,如果不控制自己的情绪,就要停止她陈述。当何方美陈述完毕,突然心脏病发作,心前区难受身不由己,中午休庭。下午一时继续开庭,一直到下午5点半才结束。法官没有当庭宣判,说要合议庭合议之后择期宣判。
这次庭审的上午,法院周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数十位公安人员和便衣人,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法院入口处还有辉县特警两辆中型“依维柯”,车内不少特警待命。公安局副局长也到了现场,以应对外地人立挺和围观何方美庭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何方美出现在法庭上时,旁听的家属只有何方美丈夫李新和何方美大姐。余下则分别是四个公安人员,两个国保,另外还有两个不清楚身份也可能是“公安方面”的人。
何方美的丈夫李新看到时隔八个月没见的妻子,面色苍白,步态弱不禁风,但精神状态还可以,显示其在“三根大棒”威逼下死不低头特有的侠女“十三妹”的坚贞不屈。
庭审结束后,李新跟律师通了电话,他们都认为,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小。若判决无罪,公检机关都要承担司法赔偿责任,只有判有罪,对羁押8个月何方美才能名正言顺,这样司法部门则可以下得了台阶。
至于何方美可能的刑期,律师也说不好。根据不久前一位疫苗受害家长,跟何方美同时被抓捕判刑的结果看,可能宣判的时候也是服刑期满的时候,也可能宣判后,再服刑一段时间刑期期满释放。
公诉方提交了相关书证、证人证言,录音视频资料经过一天的庭审,公诉人坚持认为何方美前述五件事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法官判刑1年。李新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人证言大都是夸大其实。比如公诉方说,你何方美在孩子接种疫苗出状况后,本应按规定去做“鉴定”,可是何方美不论到县到省还是到北京国家卫健委,不管去了多少次,都吃闭门羹。如果真的给做“鉴定”,其结果会背定孩子致残与疫苗有关,这不是自打嘴巴吗?如此蛮横无理,不就是在鼓励你去打横幅、去喊口号吗?
再有,何方美在辉县卫健委并没有长时间辱骂工作人员,只因女儿病痛难忍语言过激而已。对于相关证据,被告人和辩护律师都做了无可辩驳的质证,但却不被采纳,罗织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里应特别提到的是,公诉人坚持认为何方美的五宗罪中,有三件是冲击县卫健委,国家卫健委和中国疾控中心为“非访”和“闹事”,这种指控根本就站不住脚。毒疫苗在全国泛滥成灾,成千上万孩子因此致残致死,作为全国疫苗采购和接种的国家卫委负有严重责任,可是却把屎盆子扣到孩子头上,这岂不是推卸责任的倒打一耙吗?以此给何方美判刑,五项指控中三项因到那里止访成为定罪的根据,这让国家和县卫部门扬眉吐气了。本应是救死扶伤、生命至上的卫生部,却成了转嫁危机,嫁祸于人的害人部了。这是中国的耻辱,世界的悲哀。
有认识何方美的北京疫苗受害儿童家长一位先生表示,当局一直都打压维权的家长,是何方美给予我们家长们的支持,是她经常带领着一班家长到各有关政府部门抗议,为家长们争取权益,所以对她被当局抓走控告感到非常痛心。自从何方美被抓走后,很多家长都害怕被抓,不敢外出维权了。何方美很可怜呀,我们也没办法去救她!
去年3月,何方美年幼的女儿疑在接种问题疫苗后,一直瘫痪。她于是与疫苗受害家长们组建了「疫苗宝宝之家」的组织,并经常带领家长们到北京上访,之后何方美就一直被当局监控,全家都被打压。因她走投无路,家徒四壁,募捐也成了罪状。无路可走,不募捐又怎么活呢?。因而遭到中共当局长期打击报复。这是对疫苗受害家庭的第二次碾压。
高干的孩子如果有进口疫苗,就绝对不会用国产的疫苗;而且高比例的高干孩子早已出国了,去了没有毒疫苗的“世外桃源”。他们不会受国产疫苗的伤害,只有草根的孩子是牺牲品。
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大瘟疫,但没有像河南省对待何方美那样残酷无情。公元1054年“京师大疫”,为尽快将疫情消除,宋仁宗当即令太医配置药方免费提供医药,而且还从自己财物中拿出两只犀牛角,其中一只是极为名贵通天犀,内侍官说这宝贝只能皇帝专用。仁宗却说,“吾岂贵异物而贱百姓?当即“碎之”,掺入药中救济灾民。再有,苏轼1071年在杭州当太守时发生瘟病,除了药品,还给百姓提供大米等食物救济品 “朝暮给食,所活不可胜计”。宋仁宗和苏轼的“生命至上”理念,让中国当局的脸往哪搁?
与中国历史对比之后,再与美欧特别是与美国比,更可以看出河南省对何方美的惨无人道。美国60年前曾发生轰动一时的“卡特事件”。该事件造成200名儿童瘫痪、10名死亡,美国民众对于疫苗的信任度一度降至冰点。 时任卡特实验室微生物研究所所长被开除,美国卫生部秘书长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主任引咎辞职,但推动了美国疫苗监管机制的建立。
1958年美国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医药公司在无过错情况下,依然要承担后果。所谓无过错意思是说,提出索赔的人无需证明自己的伤害是由于医疗机构或疫苗生产商过失所引起,亦要承担后果。从此,开启了给予受害者赔偿的新纪元。
1986年,时任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国家儿童疫苗伤残法案》,建立了疫苗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系统,要求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通过该系统回报所有因疫苗使用造成的不良反应事件。从此,改变了人们对疫苗反应180度大转弯。也就是提出索赔的人无需证明自己的伤害是由于医疗机构或疫苗生产商过失所引起,亦要承担后果。正因为时任美国总统里根1986年签署了《国家儿童疫苗伤残法案》,开天辟地建立了疫苗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系统,要求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通过该系统回报所有因疫苗使用造成的不良反应事件,从而扑灭了毒疫苗烈火,改变了世界。相比中国,虽没有“美国疫苗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系统
”,但却有维稳系统,受害者上访和记者与律师维权不是抓就是判刑。何方美则成了倒行逆施的牺牲品和替罪羊。
更为人不耻的是,作为全国疫苗采购和接种对毒疫苗泛滥负有严重责任的国家卫健委,不仅不担责,反而于今年“全国两会”前举办妖言惑众的新闻发布会,身为“全国政协委员”、“院士”和“博导”的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竟把屡受诟病的疫苗说成是“世界上最好疫苗之一”。他大言不惭道:“我理直气壮地说,中国疫苗很好,疫苗研发不比发达国家差,在全世界位于最佳之列,有些指标甚至优于国际标准”。他还说,“一定要把“疫苗”和“疫苗问题”区分开,将疫苗本身与疫苗生产、销售等环节区分开;去年一连串疫苗问题与疫苗本身没有关系;有关疫苗监管责任缺失,各行各业都有,这是发展中的问题”。胡勒一通的高福罔顾事实,却对毒疫苗泛滥和由此导致成千上万孩子致残致死只字不提。最具讽刺的是,高福所谓假的效价不合格以及过期的疫苗“无害论”,在美国字典里根本找不到高福的异端邪说。可笑的是,却在美国疫苗法的照妖镜下,扯下了在卫生部这个神坛上拉大旗做虎皮的面纱,露出了他永远也无法掩饰的狐狸尾巴。尽管人于今更加怀念里根也是妄然。唯一的希望,就是期待中国的“里根”早日腾空出世。
何方美被庭审定罪,如同 “没有死一个人” 颠倒黑白,嫁祸于人的那起事件如出一辙。其一、毒疫苗的泛滥是中央各有关部严生失责造成的,而负责全国疫苗采购和接种的国家卫健委更负有绝对推卸不了的严重责任。本应是“问题疫苗”受害者的“娘家人”,却把上访的求助者当成敌人对待,竟通流氓政府的法院对受害者兴师问罪,这是对救死扶伤神圣职责的背判。应该被追究问罪的绝非何方美,而是倒打一耙的河南省辉县流氓政府及其国家卫生主管部门。
其二、何方美的孩子已经是毒疫苗的受害者,不仅不给予合理治和赔偿,反而被庭审和判刑再遭二茬罪,如此残忍和暴虐,不仅中国卫生史上前所未有,就是世界卫生史也前所未闻。德日法西斯对本国民众还比较温存的,而河辉县那流氓政权则比法西斯还法西斯。
其三、遭遇毒疫苗的侵害,往往是不可逆的,很可能受害终身。其罪责必须追究并给予高额赔偿。美国一位“问题疫苗”受害的孩子根据里根签发的疫苗赔偿法,获高达2000万美元的赔偿。中国呢至今不仅没有给受害者一分一毫的赔偿,反而被入罪。这与美国比,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其四、中国各有关部门为了逃脱责任,转嫁疫苗危机,通过司法部门,一个劲地对受害者妖魔化和刑事化,不是“寻衅滋事”,就是“危害国家安全”。于是,高举三根大棒极力封杀,数十万受害者这样处在白色恐怖中,打掉的牙只能往肚子里咽。对毒疫苗受害者来说,中国已经成了警察国家。
其五、因为前美国总统里根,由于他签发那个有历史意义的疫苗法案,其光辉不仅照亮美国,也光照世界令人怀念。而中国民众多么期望中国的“里根”早日站立在中国大地,令毒疫苗永远不再毒害孩子。
其六、河南省辉县在庭审何方美之前,已给另一上访的受害者判刑,何方美则是该县第二位刑事化的后继者。有言道:老天要让你灭亡,必定令你先疯狂。河南省辉县两位毒疫苗受害者被刑事化,就是这种疯狂后的回光返照,从而创造了世界史无前例的比任何独裁者和强盗与土匪政权都更为残暴和恐怖的纪录!我相信,国际社会对身陷囹圄的何方美会给予人道支持,并对至今仍执迷不悟的政权给予严厉制裁。
其七、中国新出台的疫苗法,今年12月1日就正式实施了,可是就在这个节骨眼,河南省辉县庭审何方美,给即将将实施的《中国疫苗法》当头一棒,这样的立法还可信吗?宪法还规定言论自由呢,可是,因言获罪却比比皆是而层出不穷。被当头一棒的疫苗法会怎样,有“言论自由”的前车之鉴,中国民众则早已“春江水暖鸭先知”
了。此法还规定,对造成不良反应致残致死可追究责任,直至判刑或开除或降级的惩戒。那么,何方美出狱后后,按此规定去追究给她过堂的法官讨公道,能讨回吗?如再败诉,此规定岂不是同“言论自由”写在国家大法上一样成为空中楼阁,画饼充饥吗?不过,这确实是对上述立法是掩人耳目,还是真心实意的试金石。那么,何方美一定要以身试法测试一下,再当一次打头阵的抗暴急先锋!
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 陈秉中
2019年11月22日
电子信箱:chbzh201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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