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2月21日,本网获悉:遭判刑7年6个月的广东江门法轮功女学员谢清境况通报如下:
谢清:女,1966年9月出生,又名谢青,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居民,法轮功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自1997年信仰法轮功以来,一直坚持用法轮功锻炼身体,并与丈夫余荣新经常宣传法轮功相关信息,遂遭广东当局严打逼迫;
2017年9月18日,被江门市警方从家中带走传唤,次日即被以涉嫌邪教罪刑事拘留,并羁押于江门市看守所;其家遭查抄,被扣押、搜走大量印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人民币现钞、书籍、宣传单和光盘等若干,以及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子设备;
同年10月2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转正式逮捕,被控因其与丈夫合伙将印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现钞以日常消费的方式散播,并有组织他人练习法轮功的行为,因而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属于违法行为;2018年6月28日,其案被转移到江门市检察院;
2018年7月31日,其案被移交到江门市蓬江区法院;
2018年9月11日,其夫妇二人涉邪教案在江门市蓬江区法院开庭审理;同年12月28日,最终被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法院秘密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其不服,提起上诉;
2019年3月12日,虽经广东省江门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但仍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5年3月17日。
目前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信箱,邮政编码:510545)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