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109年12月14日)上午10点,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派出所教导员苏建须、片警韩远征持书面《传唤证》传唤我到派出所讯问,涉嫌罪名:寻衅滋事。到后将我包和手机扣下,分局2名便衣将手机拿走,还问我开机密码,被我拒绝。
讯问的主要问题是:你是否在网络上发布过“ISIS的武器主要来源于中国”?我明确回答:没有。其他如户籍、家庭、微信号群等,我基本拒绝回答。
第一次讯问约13点结束,拿去向上级汇报。
期间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下午16点半第二次讯问,还是重复那个问题和回答,17点结束。退还我包和手机,但手机被解码并被作了手脚,导致功能障碍。
整个传唤过程有多处违法,我在考虑依法维权。在此,再次感谢同行和朋友的关注、关心!
另,今天上午,收到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是石家庄市司法局批转办理的,指控我“发表不当言论”!这是何等的荒唐可笑!请问:是什么不当言论?哪儿不当了?不当的标准是什么?都没有,还要我20日内申辩!?刚开过“世界律师大会”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