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2月14日,本网获悉:“耶和华见证人”教派信徒库尔勒会众长老林在务、刘卫国因在,看守所内拒唱红歌等常遭体罚虐待。
林在务、刘卫国案情通报如下:
刘卫国:1972年7月25日出生,北京市丰台区人,化名刘于谦,北京源佳科技公司职员,自由信仰者,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常驻居民,“耶和华见证人”教派信徒,前重庆会众长老,前新疆伊犁会众长老,库尔勒会众长老,中国在押良心犯。
2005年3月,自从在北京基督某教派“耶和华见证人”受洗以来,2007年被派往重庆举行传教,后被安立(任命)为重庆会众长老;2008年10月,又前往新疆伊犁市做伊犁会众长老;
2011年7月—2013年7月,又被任命库尔勒会众长老;因曾大力发展教会信徒,举办会众参加圣经培训及举办100多次家庭聚会,从而引起库尔勒市当局关注;
2012年7月、2013年7月,因曾两次参加“耶和华见证人”香港分部的区域大会,后又在库尔勒楼兰世家组织聚会,随被库尔勒市民宗委查处;
2014年,因曾到韩国参加过区域大会,遂再遭强力打压;
2018年10月5日,与多人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警方悉数抓捕刑拘;同年11月10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转正式被捕;
2019年4月15日,其一行18人被库尔勒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其所属教会与正统基督教教义不符,宣传“政治中性”,要求信徒“不履行国家宪法,不参加爱国主义教育,不服兵役,不入党,不如团,不升国旗,不唱国歌,不向国旗敬礼”等,同时又打着基督教旗号,积极发展组织成员,多次组织、提供场所进行聚会,故而触犯了政府法律规定,属于参与邪教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其具体信息缺详,至今未审待判。目前被羁押于库尔勒市看守所。
林在务:1982年8月24日出生,化名林大海、林忠,福建省福清市人,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田尾17号村民,职业不详,“耶和华见证人”信徒、传道人,新疆耶和华见证人教会正规先驱(类似于基督教的长老),中国在押良心犯。
因信仰耶和华见证人教派,并被委任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地区做正规先驱(即该教会一种重要职务),在库尔勒市组成家庭聚会,举行上百次大型聚会及成员培训,大力发展信徒,随遭极左思维极强的中共当局严打狠批;
2018年10月5日,在“耶和华见证人案”大抓捕中,被库尔勒市警方以涉嫌“邪教罪”与多人悉数抓捕、刑拘,同年11月10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并被指控称,其因打着基督教旗号,组织教会聚会,
“宣扬所谓政治中立,煽动成员及他人不履行公民法定义务”,破坏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属于违法行为;
2018年12月25日,其一行18人涉邪教案被警方向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9年2月8日被检察院发回补帧,但同年3月6日又已被补查重报;至今待审未判,且无更多具体信息;据悉,曾在看守所内因拒绝唱“红歌”等,常遭连体铐、抱铐等体罚虐待。目前被羁押于库尔勒市看守所。
对林在务、刘卫国案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