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前辈:
您好!
残疾聋女(无耳)何方美,就爱女疫苗致残无人负责的事实情况下,所进行的募捐维权控诉行为,被当局冠以寻衅滋事罪,本人作出如下陈述:
就辉县卫计委疾控科,辉县市政府侧边人行道募捐,北京国家卫健委,北京国家疾控中心,北京王府井募捐,这几个现场,我都没有打架斗殴,没有损坏公物,没有阻碍交通,我都是很理性的表达诉求,我没有做出过激行为,所以我认为我的控诉行为不构成犯罪。
就拿去找辉县卫计委疾控科一事,是政府的主导接种行为造成了我孩子疫苗致残,后来又拿与疫苗无关的偶合症的决策阻碍了我孩子得到应有的救助,既然拿不出偶合症的依据,我认为应视为不排除与疫苗有关,而不应该让疫苗受害家庭自己来承担全部责任。我不想背着不加解释过一辈子,我只是想知道我孩子接种前人还好好的,接种后就残疾了,这是为什么?何况我孩子的二个医院的病历上明确写了孩子是外部中毒因素导致,并且基因检测都没问题,加上孩子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又符合百白破疫苗说明书中的神经系统炎。疾控科不但没有为偶合症作出解释,也不同意重新做调查诊断,现在还反而指证我的罪行,我实在难以理解这是为什么!
在辉县市政府侧边人行道募捐,不但村委会来到了现场,就连城关派出所也来了,他们远远的盯着,没有为此事做出调解和进行法治教育,也没有告诉我这种行为犯法,否则就不会有北京二次募捐事件的结果发生。事后半年再补拘,我难以理解。
在北京国家卫健委和国家疾控中心,我都是才往那一站,就有人出来接待,我都是适可而止的收起条幅,向他们递交冤情陈述书后走人,并没有不听劝阻。更巧合的是,我回到家看到新闻才知道,国家疾控中心主任高福先生兼全国人大代表,我在卫生部门门口喊冤的同时,高福先生在里面开新闻发布会说,中国的疫苗是全世界最好的疫苗,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处理的很好。我听到这个消息激动万分,想着既然长春长生疫苗事件都能得到解决,我相信我孩子的事肯定也能得到解决,只是苦于高福先生并不了解我们的真实情况,这才有了第二天去国家疾控中心约见高福先生。我没有进办公大楼,不存在扰乱办公秩序。辉县驻京办来到了现场,他们并没有阻止这行为,也没有解决我孩子的救助问题,否则就不会有几天后的王府井募捐事件的发生。
在北京王府井募捐,我刚往那一站,就被带到派出所,后又被带回辉县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至今8个月,这样一事二罚,无疑是让这个苦难深重的疫苗受害家庭雪上加霜啊?何况法律也没有规定说不让人控诉啊!
本就作为疫苗受害一方的我,我认为法律应该赋予我因孩子疫苗致残无人负责的事实情况下,所进行的募捐维权控诉行为的关于事实方面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我孩子疫苗致残是事实,而不是道听途说或捏造,更庆幸的是前段时间孩子的第二份鉴定结果出来了,结论为不排除与疫苗有关)。这个社会对控诉者的容忍有多大,这个社会进步就有多大,毕竟一个法治、文明、民主的社会离不开控诉者的监督。
没有一个疫苗章程条款敢保证合格的疫苗是百分之百的安全,就像青霉素一样,疫苗也有百万分之一的风险,当发生不良反应时,这个制度是不是可以使疫苗受害宝宝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治疗,进而避免孩子病情再度恶化的结果发生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我的控诉行为,无非是想让孩子活下去,想让政府了解而进行救助治疗,这样他们也就多了一些处理经验不是么!
如果阻止控诉者发声,实质也是在阻止孩子生命的继续,更是在阻碍这个制度对疫苗的完善立法。因为它正体现了疫苗的本质是灾难,灾难的本质是灾难,痛苦的本质是痛苦,更体现了人性最本质的声音:受害者的控诉声,社会关注者的呼吁声,政府的回应声。当政府把事情真正落实解决到位,就不会有维权控诉行为的发生。
当孩子疫苗致残后,作为家长,我当然有权参与进来决定自己的生存环境,自由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疫苗致残后的创伤,我们应该抚平啊,而不应该在伤口上撒盐啊,更不应该掩盖灾难、遗忘灾难,而应该正视灾难、重视灾难,进而补偿灾难、预防灾难、改革灾难。这才是这个社会最文明、最人性、最进步、最正确的做法。
尽管我和孩子所遭受的苦难深重,但我仍然乐观的相信,人性的善大于人性的恶,不信看看办案单位路某和李某先生对我在北京国家卫健委领喊口号的行为翘以大拇指点赞,看看检察院孙某先生对我孩子进行爱心捐助,看看北京警察同情的泪水,看看广大网友和线下路人甲乙丙对我孩子的爱心接力赛,就可知道我为孩子争取权利,也是为了你我他的孩子。这个社会不仅仅需要我这样的参与者,更需要我这样的推动者。因为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恐惧疫苗,毕竟每个人的邻居、每个人的朋友的孩子也要打疫苗,谁也不知道疫苗恶魔会砸中谁家!
按理说对于卫生部门在2018年8月份出具的偶合症结论自信的话,那为什么在半个月后,也就是9月份,在我和爱人带着孩子在北京没有任何维权行为的情况下,把我和孩子强行带回辉县,关押超过24小时,后又在家监控几天几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玉冬先生说要给我孩子救助并同意重新做调查诊断,这才有了第二天去辉县疾控中心要求做调查诊断被拒。张书记承诺的救助,办低保和残疾证,也不了了之。加上村委会承诺的把临街篱笆房装修一番对外出租有个收入,也不了了之,这才有了去辉县市政府侧边募捐。
从2018年9月到2019年3月份被捕之前的这半年时间里,我和爱人带着孩子在北京治病期间,没有任何维权控诉行为的情况下,遭受到了数20次以上的跟踪,恐吓,人身攻击,尤其是我在给孩子换尿片时,以及孩子在医院全身裸体扎满针灸时,也被人拍照,录像,我们一点隐私也没有。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是他们这样的不法手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迫使我才有了线下募捐维权控诉行为的发生呢?只是可怜的是孩子,孩子遭受到了这么多次的打压抓捕,我没能让孩子免于恐惧,作为母亲,我深感内疚。
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按理说以暴制暴是人最本能的反应,但我没有这样做,也没有报复社会,而选择的是最合理,最理性的“非暴力控诉”。
我可怜的女儿,曾经蹦蹦跳跳的女儿,不到2岁就被疫苗致残,至今倾家荡产治疗一年多,生活仍然不能自理,手不能握拿东西,不能大小便,不能独坐,更不能走路。
本就可怜的女儿,在我被捕后,却失去了母爱半年多。我从未寄托于别人而亲历亲为带大的孩子们,被捕后,眼睁睁的看着单亲家庭长大的独子,即爱人一个人带着兄妹俩在北京租房、地铁、医院三点一线来回跑,这意味着,生活质量下降了,一日三餐在餐馆解决,这对于长身体的兄妹俩来说,无法保证营养的补充,何况还有病孩。保障一日三餐本该是我的份内事,然而我缺席未能参与加入到这个家庭半年多。
同时也在担忧的思考着,爱人一个人带着5岁正是好动年纪的哥哥,陪着3岁的女儿在医院二楼治疗,尤其是当孩子全身裸体扎满针灸需要人抓住手脚防止她乱动的时候,万一儿子突然从二楼跑下一楼贪玩,我爱人是该顾哪一个呢?我不敢想象,在医院和地铁人满为患的地方,爱人一个人带着兄妹俩,发生意外怎么办?!
孩子爷爷已70高龄,无法照顾孩子,甚至曾经带着孩子在外面捡东西吃而走丢过二回。
不仅仅是女儿在京治疗需要照顾,儿子也急需做疝气手术需要人照顾,我想尽我母爱的本能去照顾孩子们,尽我的孝心去孝顺老人,我不想孩子们成为缺失母爱的留守儿童。都说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然而这伟大的愿望取决于法官前辈伟大的人性的判决,无论是律法上的于理之中,还是道德上的于情之中,我相信法官前辈会给我残疾女子一个公平公正的人性的判决。当有一天,有人说起何方美为疫苗维权并促使国家完善立法付出代价的时候,法官前辈也可以骄傲的说当年何方美案是经我手办理,这无形之中为后代树立了一个好榜样。我也会在媒体面前大赞法官明理断案的美德!
祝法官前辈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陈述人:何方美
2019年11月15日(开庭日)
(本人一度念到情绪失控心脏不适,所幸法官最后收藏了此手写陈述书)
感谢李新(公民西西弗斯)坚持发声下
媒体及亲朋好友关注与支持下
律师的专业服务下
以及本人坚持无罪
法院在庭后 未判决之前
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诉
于1月10日出狱
下一步将追究某些作伪证的人
以及申请国家赔偿。
案子详情,新账旧账被罗列6宗罪:
一 、2018年9月6日在辉县卫计委疾控科办公室大吵大闹,骂工作人员猪狗不如(对方录音拿出来证实原话是:你们还有良心吗?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二、2018年9月12日在辉县市政府门口拉条幅募捐:一针疫苗,害女一生,疫苗致残,无人负责,无钱治病,发起募捐。
三、2019年2月26日与来自全国各地的疫苗受害儿童家长在北京国家卫健委拉条幅并带头喊口号:疫苗致残,还我健康,疫苗致死,还我孩子。
四、2019年2月27日与家长们一起在北京国家疾控中心约见高福主任拉条幅喊口号:高福,你妈喊你回家打疫苗。
五、2019年3月4日与家长们在北京王府井募捐。
六、在境外发推特以及接受某人YouTube直播(非外媒)
非常感谢大家这么多年以来的不离不弃!没有大家的关注与支持,就没有我女儿今天的“活着”,也没有我今天的无罪释放!
上帝给了我残缺的双耳,还给了我一颗心,我便用这颗心,把大家对我的这份爱传递下去。未来,继续呼吁国家完善疫苗风险补偿基金:前期医疗救治,后期生存保障!让天下疫苗宝宝在人性与法治的温暖下健康成长!愿世界没有疫苗宝宝!
“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发起人何方美(侠女十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