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

酷刑报告:重庆维权人士冉崇碧出狱后披露遭刑讯逼供及酷刑经历



2017222日,我冉崇碧在北京大兴立垡村车站路过时,被重庆市云阳县信访办张磊组织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强行绑架到位于丰台区的重庆驻京办215房间,第二天被驻京办的秦天辉、程字桥、及云阳信访办张磊,抢走我的华为手机一部、路由器一台、及人民币372.5元,然而绑架到京EF872的面包车上,送回云阳信访办119县长接待办公室。

到晚上六点多,我被云阳县盘龙镇政府工作人员蔡主任、夏军主任、派出所长王扬、社区杨小红等人,带到红瑞宾馆555房间。到我半夜起床时,发现门被反锁了,他们禁止我入厕,每天24小时限制我人身自由。到同年31日,找县长反映相关工作人员办案程序违法,滥用职权,抢劫我的私人财物,要求依法归还本人,被云阳公安贺梅全、李传云、聂柳绑架到地下室105房刑讯逼供,然后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5日。

2017316日,我在云阳拘留所被云阳公安贺梅全、黄永清、李传云、聂柳、胡勇、及女公安两名,要求我面对录音录像签字,说发还被北京丰台朱家坟派出所扣留的两台手机,然后手续签字后,全被欺骗。强行带我到中医院检查身体,过程中被公安黄永清、胡勇拳打脚踢,然而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送往万州看守所刑事拘留。同年325日,我被关在单间禁闭室300多天,他们给我戴15斤的脚铐、手铐,酷刑、体罚、禁闭的面积直行两块半砖,床、厕所横行三块半砖,虐待我用水,天气特别热40度没风扇。

201875日下午,我接到云阳人民法院判决书36个月。我在10之内上诉重庆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维持原判。同年1022日,被万州看守所相关人员送重庆女子监狱服刑。在而监区的服刑过程中,基本的合法权益被剥夺,201962日,我将申诉材料交给亲情信箱刘小梅警官(警号5021078),其拒不履行职责,致我交的信件按程序至今无回复。

在我被构陷的案件中,还有廖秋月警官(号5021373)、唐碗警官(号5021182)、刘英莹警官(号5021427)、李茜警官(号5021094)、覃灵警官(号5021091)、曾珍警官(号5021110)等狱警官,均存在滥用职权及权钱交易行为,她们按云阳及东莞的相关工作人员弄虚造假,伪造证据,恶意陷害我监护人,强行判三年六个月,导至我小孩无人照顾,并且在外面多次自杀。

现在我和女儿政在政府安排的旅客里,没有人身安全,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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